被判死缓的黑龙江政协原主席韩桂芝近来或上诉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被告人等不服本地公民法院的榜首审判定,“有必要在收到公民法院的判定书10日内,向原审公民法院或第二审公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人不服本地各级公民法院榜首审的裁决,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
据新华社报导,北京市榜首中级公民法院15日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韩桂芝纳贿案作出一审判定,以纳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延期两年履行。
韩振华标明,因为如今韩桂芝还在思考上诉,“作为她的辩护律师,我不能过多宣告定见和观点,除非比及她提出了上诉恳求并且有了终究作用。”
韩振华律师于上一年年末受韩桂芝延聘,如今任职于黑龙江省海天高盛律师集团,是海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本年56岁,一同兼任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曾屡次担任大要案被告人的辩护人。此前他曾担任韩桂芝小妹的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