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周光全 解密巢湖原市委书记周光全受贿案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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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判决."面对审判长的发问,周光全沉默了一分多钟,才挤出上面的话来."要不要上诉?""回看守所后我再考虑考虑."周光全是安徽省巢湖市原市委书记,

“没有想到是这样的判决。”面对审判长的发问,周光全沉默了一分多钟,才挤出上面的话来。

“要不要上诉?”

“回看守所后我再考虑考虑。”

周光全是安徽省巢湖市原市委书记,这名因其被查处而引起安徽官场局部地震的地市级“老资格”党政一把手,经过第一次开庭后两个多月的耐心等待,终于听到了对自己的宣判。

8月24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法院一审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全部予以认定后,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周光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随着周光全的被查处,安徽省巢湖市有14名党政官员受到免职处分或被判刑,这些被处理的官员都有着向周光全行贿以谋取利益的“不良记录”。

一审法院认定周光全案的情况显示,在向其行贿的36人中,上述受处理的官员中有13人赫然在列,还有4人也是为了谋取官位或者求得工作调动之目的。值得注意的是,此外19名行贿人都是“清一色”的公司、企业老总,其中有两名企业董事长向其行贿的金额分别高达人民币110万元和100万元。

据一审法院认定,1995年至2008年,周光全在担任安徽省原巢湖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期间,这些有名有姓的行贿人在前后十余年的时间里向其“进项”人民币417万余元、美元8.

61万、购物卡(券)4.3万元及名贵手表、纪念币等等。另外还有人民币240万余元、美元7万多元、港币9.9万余元、欧元4260元,周光全说不清楚是何人所送、又是来自哪里。

“听命”企业老板

在向周光全行贿的19名企业老总中,王先正和沈玉兴大概是最能摸准周光全心思的人,因此也是出手最为“慷慨”之士。

王先正是安徽建川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建川公司)董事长,为了与周光全处好关系,他采取的是金钱开道的方式,不料竟屡试不爽。2003年春节期间及同年下半年的一天,王先正先后两次来到周光全的办公室,总共送给周4万元人民币。

同年底,眼见建川公司承建的巢湖世纪大道工程款一直被拖欠,王先正首次向周光全提出了请托,周光全满口答应,并很快给时任巢湖市分管财政工作的副市长和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城市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打电话,“指示”尽快支付拖欠建川公司的工程款。此后,建川公司两次分别拿到了60万元和70万元的工程款。

2004年春节期间,王先正又送给周光全1万元人民币。不久,王先正为了将其在巢湖市农委工作的同学安排到县里挂职锻炼,找到周光全请其帮忙。周应允之后,便安排组织部门将此人作为挂职含山县(隶属巢湖市)副县长的人选。同年4月,周光全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这一挂职任用决定。

2004年4月,巢湖市所辖的庐江县拖欠了建川公司的工程款,王先正又请周光全予以帮助解决。在周光全的过问下,时任庐江县县长督促有关方面支付了所欠的工程款。为感谢周光全的帮助,王先正于同年6月的一天,以资助周光全女儿在上海购房为由,送给周光全50万元人民币。

因为有了这样的一来二往,此后只要是王先正的请托,即使不是其“势力范围”之内的事,周光全也会尽力协调解决。2004年7月,王先正请求周光全为其公司资质提升问题提供帮助。周光全即电话要求时任巢湖市建委主任帮助解决,并与该省省直有关部门的一位领导联系进行协调。2004年11月,经安徽省建设厅批准,建川公司由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提升为二级资质。

2007年4月,建川公司在修建合肥市二环路时,因渣土堆放问题被合肥市蜀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款10万元人民币并被责令清运违法堆放的渣土。建川公司不服此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后,王先正请求此时已到省里任职的周光全帮忙解决,周光全受请托后遂出面加以协调。

这样林林总总,直到2008年春节,王先正五年里先后以各种名义送给周光全110万元人民币,周光全均予以收受。与王先正分次“表示”相比,巢湖市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公司)董事长沈玉兴则是一次就把周光全“搞定”到位,其投入的“交易成本”是100万元人民币。

2003年上半年,周光全想在上海购买住房,与周光全本没有多少交情的沈玉兴表示愿意帮忙,接着又陪同周光全夫妇到上海浦东“新塘桥广场”小区选房。周选中位于上海市浦东区塘桥路400弄1号的一套面积152.03平方米、总价为117.

8万元人民币的住房,周妻当时就交纳了15万元人民币购房款。之后,沈玉兴向周光全提出该住房由其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周光全在表示同意的同时,也允诺今后他会全力支持东方公司。2004年6月和9月,沈玉兴吩咐公司员工付清了承诺的100万元购房款,并把100万元购房发票交给了周妻。2005年10月,周妻将余款等费用交齐,并以其本人名义办理了房产证。

此后按照双方达成的交易默契,周光全帮助东方公司解决了有关诉讼纠纷、土地竞标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问题防盗门被罚款等事宜。有投入、有产出,在权力的被异化中,周光全和“投资方”都皆大欢喜。

买官者趋之若鹜

周光全主政巢湖市期间,作为党委的“一把手”,最能体现其权力“魔方”的莫过于组织人事权。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尽管下级主要领导干部的提拔重用要经过上级集体研究决定,但请托者往往送钱送物给周光全个人,就能达到预期的目的。”此案公诉人揭示出了在干部人事领域周光全将公权异化的本质。

吴晓天原是巢湖市无为县县长,但是他想的却是能够当上县委书记。2003年7月的一天,吴晓天在向周光全汇报工作时,向周光全提出了自己的这一想法,并且请周帮忙,周答应考虑。周光全后来也不食言,他安排时任巢湖市委组织部长将吴晓天作为无为县委书记人选进行了考察。

同年10月28日,周光全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吴晓天为无为县委书记。为感谢周光全的帮助,吴晓天自2004年的春节开始,每年过年都给周光全送钱。周光全的女儿结婚时,吴晓天也以此为名送去了4000元“贺礼”。这样前后六次,每次2000元至4000元不等,吴晓天共计送给周光全2万元人民币。

与吴晓天有同样想法的还有时任巢湖市庐江县县长的彭蓬。2002年初的一天,彭蓬来到周光全办公室,请周在年底县委换届时对其多关照,周予以答应。临走时,彭蓬奉送上5000元人民币。不久,彭蓬又送给周光全一幅林散之的字(鉴定价值人民币150元)。

之后,周光全安排时任巢湖市委组织部长将彭蓬作为庐江县委书记人选进行了考察。2002年12月11日,周光全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彭蓬为庐江县委书记。如愿当上县委书记后,为感谢周光全的帮助,彭蓬以各种名义分三次送给周光全1.3万元人民币,其中周光全女儿结婚,彭蓬的礼钱是5000元人民币。

相比吴晓天和彭蓬两人由县长到书记的一次性重用,曹亚东几乎每一个“进步”,都与跑周“钱进”有密切关系。早在1998年的时候,周光全还是巢湖行署专员,时任巢湖地区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的曹亚东就为取得周光全的关照,向其送去了2万元人民币。

这样的“垫资”终于等到了机会。2000年1月,巢湖地区撤地建市,在调整所属的居巢区领导班子时,周光全安排时任巢湖市委组织部长将曹亚东列为居巢区区长人选。同年2月1日,周光全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曹亚东为居巢区区长人选,曹后来顺利当选为居巢区区长。

为能继续得到周光全的关照,2001年到2003年的三个春节,曹亚东与时任巢湖市居巢区副区长的李家法(后为巢湖市财政局局长,因受贿于2008年12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另因涉嫌滥用职权日前被检察机关重新立案侦查)一起,共同送给周光全8000元购物卡、2000元纪念币。

2003年下半年,周光全要求时任巢湖市委组织部长让曹亚东担任居巢区委书记并安排组织部门予以考察。同年10月28日,周光全主持市委常委会,研究任命曹亚东为居巢区委书记。

由于送钱给周光全能够屡屡获得“成功”,为了再次“进步”,同时也为了感谢,曹亚东坚持给周光全送钱送物直到2008年的春节。据法院认定,周光全累计收受曹亚东2.5万元人民币、2000美元、1.1万元购物卡、2000元纪念币和一只手表。

曹亚东后来官运亨通,做到了巢湖市政府秘书长、巢湖市委党校副校长。上行下效,在一次次向周光全“进贡”的同时,曹亚东也一次次收受别人的“进贡”。据安徽省高级法院今年5月终审判决认定,曹亚东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17万余元、美元1.3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1.6万元的购物卡。鉴于有相关减轻处罚情节,曹亚东被终审改判有期徒刑八年。

在向周光全行贿买官的官员中,除曹亚东、李家法被判刑外,还有李家法的前任财政局局长章淮龙也因为受贿,于2008年12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今年5月,已是巢湖市副市长的彭蓬、吴晓天以及时任巢湖市居巢区区委书记的倪进玉等均因向周光全花钱“买官”被免除职务。

今年6月4日,也即周光全受审的第二天,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付悦栓,市房管局副局长张大传,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广平,庐江县政协副主席刘华安,庐江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平等六名处级官员也因同样原因被免职。此外由于周光全案发而被免除职务的还有巢湖市房产局原局长戴祥业(因涉嫌受贿,目前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巢湖市公安局副局长戴隆申。

书记张口都“买账”

此案一审第一次开庭时,公诉人、安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金高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周光全在担任原巢湖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和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及其地位形成的影响,不仅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受贿次数多,而且不择手段,充分体现了其将公权异化的特点。

记者从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中看到,周光全在担任市委书记职务的57个月期间,就80多次收受他人贿赂310余万人民币、近4万美元,占受贿数额的74%。此外,其还利用自己职务身份通过请托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收受7名行贿人贿赂共计27.3万人民币、1万美元。

在巢湖任职期间,为了“帮助”他人,周光全可以一竿子插到巢湖市所属的县、区,对书记、县长“指手画脚”,他还可以将手伸向其他兄弟地市,请那里的领导出面帮忙。后来到省里任职期间,周光全甚至亲自带领请托人“找关系”。

2005年上半年的一天,此前多次向周光全行贿的安徽无为九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万勇为了贷款一事,找到时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的周光全,周光全遂亲自带着黄万勇来到安徽省农行找到一分管副行长,请其在九洲公司的贷款上给予关照。同年8月5日,九洲公司在该行得到了3000万元的贷款。

2006年底的一天晚上,黄万勇在周光全合肥的住处送给周1万美元,请周帮忙变更无为县政府对其九洲公司开发的寰宇商务中心的设计规划,好让其公司能多开发一幢建筑,周收下并答应帮忙。2007年春节,周光全即安排时任无为县委书记变更无为县政府对寰宇商务中心的设计规划。后来,无为县政府将寰宇商务中心的设计规划由建1幢高层建筑变更为建2幢高层建筑。

还是2001年的某个时候,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富煌公司)董事长杨俊斌来到市委书记周光全的办公室,请周出面找黄山市有关领导,好让其公司承建黄山某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周予以答应。为让周光全尽力帮忙,杨俊斌安排公司总经理于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周2万元人民币。

之后,周光全电话请黄山市的有关领导安排富煌公司承建有关公司的技术中心大楼。2001年3月5日,富煌公司与黄山市的这家公司签订了工程造价600余万元的施工合同。

不仅在这些“大事”上周光全“乐于助人”,在小孩子上学、弄到一个吉祥的车牌号等小事上,周光全也甘愿出面打招呼,当然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据指控,周光全先后为有关公司的老总谋得类似于“55555”、“77777”等这样号码的三个吉祥车牌,仅办理其中一个车牌号,周光全就收到了5万元人民币的“感谢费”。

收了退,退了又收

对于将公权力异化为替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周光全既害怕,又遏制不住。这一矛盾心态可以从其“闻风慌张忙退款、风过胆大又收钱”的表现得到有力证明。

今年5月,周光全案件刚刚起诉的时候,记者在报道中就首次注意到了其受贿的这一特点。案件开庭时,公诉人称,这充分揭示了周光全受贿故意的主观恶性。

记者在判决书中看到,2006年下半年和2008年4月,周光全在得知安徽省纪检部门在对有关人员及自己的问题进行调查时,为掩饰犯罪,先后11次退给8名行贿人共计人民币287万元、美元4万元。

其中更不可思议的事,发生在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文身上,周光全则是退了又收,收了又退。一审认定,2000年至2004年,周光全先后收受姜文人民币41万元、美元2万元。2006年下半年,周光全了解到安徽省纪检部门对曾任含山县委书记的亳州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寿林(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进行审查后,为掩饰犯罪,退给姜文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但2007年7月,姜文将周光全的上述退款折成20万元人民币再次相送时,周光全仍然予以收下,并且在2008年3月又收下姜某所送的5万元人民币。此后不久,当了解到自己正受到调查时,便再次退给姜25万元人民币。

周光全后来供述说,他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错误地认为不会查到他头上,闻风就退贿款,以为退掉了就会没事,所以才会收了退,退了又收。据《方圆法治》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