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然检察官 湖北检察官程然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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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华网武汉10月18日电(记者谭元斌)在癌症晚期化疗放疗期间依然坚决要求出庭公诉经办案件的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检察官程然,日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

新华网武汉10月18日电(记者谭元斌)在癌症晚期化疗放疗期间依然坚决要求出庭公诉经办案件的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检察官程然,日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程然,女,汉族,中共党员,湖北孝感人,大学本科学历,1978年1月出生,1997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技术科、办公室、反贪局、案件管理中心、公诉科等岗位工作,现任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面对老同学希望关照涉嫌犯罪亲戚的请托,她婉言拒绝;面对好友为致人轻伤并负案在逃表弟的说情,她在耐心说服好友的同时,通过电话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从事检察工作17年,程然给自己定下铁规:管住自己的欲望,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不去。

2013年底,程然被确诊为胃癌晚期,但她首先惦记的不是病情,而是手中尚未办结的案件。利用准备手术的间隙,毅然回到办公室,对案卷进行详细整理,完成交接后,才回医院做胃部切除手术。在化疗放疗期间,她忍受着巨大疼痛,坚决要求出庭公诉一起之前经办的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出,程然同志牢记党的宗旨,坚守职业良知、为民公正执法、忘我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湖北省委联合在武汉召开命名表彰大会,分别授予程然全国“模范检察官”和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