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俊卿情人 衣俊卿事件女主角常艳的“落魄”值得同情吗?
去年底因自爆曾与时任中央编译局局长衣俊卿有长篇"情史",后被热炒的女主角、中央编译局女博士后常艳,近日开通了新浪微博,并得到实名认证"@常艳博士"。从其微博中可以看到,常艳正从中央编译局办理退站手续,且愿谋求一份大学后勤的工作。情绪激动时,她也会称自己是"无业游民"、"是大学校长的一条狗"。
常艳于4月27人开通个人微博,微博认证信息为"山西师范大学副教授",自我简介中显示其"曾在中央编译局从事博士后研究"。而此次为"情史"事件曝光后,常艳首次亮相公共平台。
名为"一九六九年"的网友在论坛"开谈啦"发帖讨论"衣俊卿情史女主角常艳的‘落魄’值得同情吗?"引来网友纷纷讨论。网友"一九六九年"发帖谈到:
作为一个"被女人扳倒"的副部级官员,衣俊卿并没有沦为"千夫指"。有人同情,有人叹惜,有人觉得衣俊卿已经仁至义尽,是个负责任的男人,因为在他的位置上看,能做到对女人精神、肉体与金钱的同步付出,已属不易。而作为"受害者",常艳并没有博得更多的同情,虽然很多人对12万字的"纪实体小说"照单全收,但对这种鱼死网破的"无底线"做法难以接受。
"小说"中那个工于心计、得寸进尺的女人,加深了男性官员对"女人是祸水"的理解。如今,衣俊卿虽丢掉官职,依旧是"正高职称"的专家学者,而常艳从中央编译局博士后站退站后,已经不可能再回到山西师大的讲台上,原来的研究工作也难以为继,甚至已有生活之忧。你觉得常艳值得同情吗?
当事人到底该不该被革职,关键看有无权力寻租的腐败
时事评论员彭晓芸在开谈啦回帖说道,"生活作风是个非常可疑的词汇,混淆了生活道德和政治道德,滥用这个词,是政治伦理紊乱的表现。衣俊卿到底该不该被革职,关键看有无权力寻租的腐败,而不是看有无婚外情。所谓生活作风问题,是组织内部纪律,却无丝毫法律权威。
国外的政客有时候因为性丑闻而辞职,那是不堪舆论压力主动辞职,却不是行政指令免职。克林顿最终就无需为婚外性而卸去总统职位。因为婚外性婚外情是生活道德,生活道德的评价标准,并无定论,随观念变迁而有所调适。政治道德则不同,腐败就是腐败,滥用权力就是腐败之一种,标准不会随意变。"
对于山西师范大学能否解聘常艳,彭晓芸认为这要看以什么理由,启动的是什么程序。"如果说她学术不端,博士后资格得来不正当,是通过性贿赂和金钱贿赂换取的,这是有可能被解聘的,即便事件发生于中央编译局,而不是山西师大。但如果是因为私生活的问题,则程序上不正当。因此,解聘不解聘,其实应当首先有学术委员会的调查,有了调查结论,才能对照教师资格的有关职业道德条例,来决议究竟到没到解聘的地步。"
八卦遮蔽了权力寻租问题
彭晓芸曾发文《衣俊卿与常艳事件:莫以"生活作风"遮蔽"权力寻租"》,文中彭晓芸说"公众需要知情的是,女博士所述究竟是不是事实?衣俊卿是否收受了金钱贿赂和性贿赂,如果按照学术标准,这位女博士是否符合编译局博士后的进站要求?这不是隐私,而是对公众关于学术腐败质疑的一个交代。
‘生活作风’这个暧昧轻飘的词,掩饰了可能涉嫌的学术腐败。公众只能止步于官员性丑闻的房事之外,似乎再追究就是窥探隐私了。这实在是一个高明的术语,成为了权力腐败的挡箭牌、遮羞布。"
"值得同情的情况,除非是这样,即一位实力雄厚的女性,发现自己的博士后资格被一个行贿的其他人所取代了,这个时候,这位实力雄厚而被排挤的女性,就成为了权力寻租的受害者,那么,她才值得同情。而常艳,恰恰是权力寻租的主动实施者。不因她是女性身份就天然弱势,就天然值得同情。"
网友"一九六九年"在帖子中追问"为什么很多人觉得衣是受害者?",彭晓芸认为,"这里有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是钱的问题:受贿以及被要挟之后给出封口费。现在我们不知道常艳所述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衣俊卿既受贿也遭绑架要挟,也给出去一笔封口费。
受贿问题,衣受之,便涉嫌腐败;被敲诈,则可以报警,自愿给的,则是男女私人关系纠纷,不议。第二是情的问题:常艳是大肆曝光他人隐私的一方,于情而言,衣俊卿的确成了受害者。他们的私人关系契约彻底破裂,那么就看有无关涉公共利益,即便关涉公共利益,隐私的暴露,也是有公共道德及法律制约的。"
网友"一九六九年"在讨论中提及了一个有趣问题,"假如当初莱温斯基提出要到白宫工作,而克林顿没有办到的话,莱温斯基会怎么做?会发布纪实体的‘斯塔尔报告’吗?"
彭晓芸回帖说,"我的文章提及了克林顿的问题,当时被发现他和莱温斯基关系暧昧时,莱温斯基便被调离了,就是对权力关系的敏感,不希望发生权力寻租,或者说未雨绸缪。所以,克林顿没有涉及权力滥用问题,最终事件的性质是性的偶发状况,谈不上政治道德败坏,克林顿被弹劾也是针对有无撒谎,而不是针对性绯闻本身。"
常艳是应试教育考试机器的受害者,是劣质心灵鸡汤的受害者
对于发帖者"一九六九年"问及的"常艳值得同情吗",彭晓芸认为同情与否是相当私人的情绪,几乎难以在公共领域达成共识。"也许我不会同情她,因为她不是被胁迫,而是主动追求自己能力可能不及的学术地位,并且为此不惜主动行贿(性贿赂、金钱贿赂),就不是一般的情感纠纷了。"
彭晓芸进一步回帖说"当然,更深入一步,关于人的境况的普遍同情,那么,我们可以说,常艳是应试教育考试机器的受害者,是劣质心灵鸡汤的受害者,一个女孩子,也许没有好好地度过青春期,一直就处于青春期心理状况当中,癫狂、迷恋、无法自制、依赖型人格特质明显,这是中国性别教育的缺失,很多女性陷入这种处境而不能自拔。
在这个意义上,咱们可以说,中国的女性自主独立之路,还很长。但同时也可以说,弱者自居的社会群体,一旦道德堕落起来,甚至是更无底线的,因为弱者更容易在道德上豁免自己,找到主动去寻租的理由——而这个理由,恰恰可能就是女性自己看不起自己的实力。"
彭晓芸发帖认为:"性别教育很重要,我们的媒体文化,社会俗见,往往纵容女性承认自己的弱者身份并且纵容这种‘自甘堕落’,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越堕落越弱势,越弱势越堕落,哪里才是止损点?尤其现在独生子女时代,还讲求什么富养女孩,穷养男孩,社会文化总在强调女孩的不一样,女孩需要特别的呵护,这样做的后果是,女性分不清公私,分不清进取与堕落。
常艳很有学术野心啊,但她似乎又不是真的热爱学术,她更迷恋于依附衣俊卿的那些感觉,最终情感需要得不到满足而产生了报复心理,公开每一个交往细节,即是所谓的‘撕票’,这一招在中国社会往往还非常见效,社会喜看情色,喜探隐私,一个严肃话题就被解构了。
"
对常艳的无限同情是对实力派女性的不公平
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翟振明回应彭晓芸关于性别教育的观点,认为"性别教育很重要。但是,现在的某些性别教育提倡者,不是传统的‘贞操’崇拜者,就是以‘反抗’为基调的暴戾女权主义。说到性别问题,很多人都认为,这不是个讲理的地方。"
对于翟振明教授在回帖中提到的"暴戾女权主义者",彭晓芸说:"我猜想,你(翟振明)所指的暴戾女权主义者,就会认为,喜见常艳报复男性,她们会从反抗的角度认为,女性对男性的隐私攻击将是最有力的武器,从诸多女权主义者支持木子美大肆曝光男性性伙伴的隐私就可以看出来。我仍然会认为这是恶性循环,无助于性别生态的有益发展。至于那些搞淑女班的,提倡贞操教育的,更是传统文化借尸还魂,也是性别教育中一大祸害。"
彭晓芸认为常艳的问题,归咎于学术体制,不如归咎家庭养育环境和社会的性别文化。彭晓芸分析说:"按照她的表现,也许成长环境当中没有得到比较合适的性别教育,被一种鼓励女性走捷径的社会文化所纵容,她洋洋自得于谋求捷径,跑潜规则,而无丝毫不好意思,可见她认为,社会便是如此,她心安理得。
在这个层面上,如果常艳值得同情,那么那些比她有实力更勤奋刻苦却不会行贿的人,难道不是更值得同情?他们也许是女性,也许是男性。更为关键是,常艳并没有受到胁迫,而是主动找捷径。
如果是遭遇不公,是由于抵制潜规则而被排挤,她才有控诉这个学术体制的资本。而我指的同情,只是讲家庭环境,社会文化的不当影响。这个环境,毕竟是个体所无法选择的,被错误的观念误导了。"
彭晓芸补充说,"掏出几万块钱来行贿,这个举动如属实,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想象的。学术体制再腐败,再烂,也不至于这样赤裸裸地干,很多的腐败,是课题、资金向学霸倾斜的腐败,而为了一个博士后进站资格,为了留京,拿出钱来买的,已经是对所谓学术毫无敬畏之心了,她怎么可能是一个热爱学术的人呢?一个热爱学术的人,又怎么舍得花费大量精力时间纠缠于儿女情长,把交往的每一个细节都留档,整日沉迷于其中甚至歇斯底里呢?她的纠缠,实在可以称得上歇斯底里了,最好的办法,是谋求心理医生的帮助,走出这种癫狂状态,这些,都跟学术体制腐败不腐败没有多少关系。
此类话题,如果因为涉及女性身份,便无限同情的话,是对女性的持续污名化,对实力派女性的不公平。"
中国读者容易把"腐败"转接到情色关系理解
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翟振明认为,常艳的故事,不知有多少属于事实、多少属于虚构。假如她"虚构"的故事与事实"雷同"的话,那么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里边情色恩怨之"猛料"把行贿受贿的问题大大地冲淡了。
翟振明发帖认为:"设想一下,把其他内容全去掉,我们只看到送钱几万后来又讹回百万的描述性的几行字,那已经可以直接期望刑事调查的介入了。但是,那些情色恩怨本来与官员是否腐败是没有必然关联的,在这里中国读者却很容易把‘腐败’两个字直接转接到情色关系这里来理解了,而真正的滥用公权力(行贿受贿、似是而非的‘敲诈’)的问题却被边缘化了。
所以,假如常艳的故事基本真实,那么在客观上是以转移注意力和诱导围观者在概念上移花接木的方式,救了衣大人啊?"
翟振明回帖说,"我认为,行贿受贿几万元,估计一般人不是自己亲为过,就是都听说亲人熟人都做过,都被理解成‘人之常情了’,这是腐败最可怕的一面。至于常和衣之间的情色恩怨,以当事人第一人称真名实行公之于众,还涉及几名教授高官,确实不多见。在中国老百姓眼里,这里的情色关系好像更加"腐败",这就把那个貌似"人之常情"的真正腐败的关节点推向模糊的背景中去了。"
参与讨论的网友"i林冠军"总结说:"只是对这件事有耳闻,还真没什么兴趣详细了解。我觉得法理上的分析诸位已经谈的比较清楚。我在想常艳公开这些日记的动机。如果她不知道公开这些日记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影响,就是智商问题了。
如果她完全公开包含自己刑事责任事实的日记,并且清楚公开的后果,那她这么做就有‘自我毁灭’的意味了。如果这样,我觉得不能只用道德审判和法律审判对待这12万字的文本,尽管事实认定道德审判和法律审判可能是最重要的。这块神奇的土地上,不时的发生着各种神奇的故事,以至于小说家对自己的想象力产生了深深的自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