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彤调任 陈浩任鹿城区委书记 王立彤不再兼任鹿城区委书记
温州网鹿城支站讯 2月6日,区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宣布鹿城区委主要领导职位调整变动的决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一新到会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诸葛承志主持会议并宣读省委市委决定:陈浩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书记,王立彤同志不再兼任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书记职务。
市委常委王立彤,市委常委、新任区委书记陈浩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朱崇敏发言,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徐强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海燕,区政协主席郑锦春,区委副书记洪文滨等出席会议。
陈一新说,近几年来以王立彤同志为班长的鹿城区委班子,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全区呈现出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王立彤同志担任区委书记期间,为鹿城赶超发展倾注大量的心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思维敏捷;工作敢抓敢管,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克难攻坚;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热情高,勤奋敬业,作风务实,做事公道,自我要求严格。对王立彤同志的工作,省委和市委是肯定的。希望他在新的领导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陈一新介绍了新任区委书记陈浩的情况。陈浩同志历任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苍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泰顺县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副市长、统战部长等职务。他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有较高的理论政治水平;经过多岗位历练,工作经验丰富,驾驭全局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思路清晰,视野开阔,善于抓重点攻难点,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善于协调各方工作开展;事业心重,责任感强,善于汲取方方面面的意见;为人正派、平易近人,团结同志,自我要求严格。
省委、市委认为陈浩同志是鹿城区委书记的合适人选,相信陈浩同志能够带领全区干部群众克难攻坚、开拓进取,扎实做好鹿城的工作,加快实现赶超发展。
陈一新要求,今后,鹿城要在新任区委书记陈浩同志的带领下,充分发挥温州发展建设主阵地和赶超发展顶梁柱的作用。要在转型升级上培育新亮点。以振兴实体经济为主要方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在都市建设上展现新面貌。
坚持规划、建设、管理并重,发挥山水人文的资源优势,彰显个性之城,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在环境整治上取得新突破。按照"水岸同治"的要求,打好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六城联创的攻坚战,全面启动实施沿河城中村的改造,努力打造浙南美丽水乡。
要在改革开放上争创新优势。扎实推进各项改革项目实施,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努力营造对外开放的新氛围。要在基层治理上创造新经验。加大法治鹿城建设力度,改进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要在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展。深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王立彤在讲话中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市委的决定,衷心感谢区四套班子以及社会各界对他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他说,在鹿城工作五年多,区四套班子共谋发展、共克时艰、共解难题,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各位班子成员带头履职、协力干事,各位老领导、老前辈、老同志主动做好传帮带,让他在这个集体当中受益良多。
五年多来,他深切地感到鹿城的干部聪明能干,鹿城的百姓淳朴勤劳,鹿城的企业家敢拼敢闯,鹿城充满着生机与活力,是一块干事创业的热土。相信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以陈浩同志为班长的区委领导下,鹿城的未来前程似锦。
陈浩表示,鹿城是魅力商城、山水名城、创新智城、和谐之城,能和全区干部群众一起在这块创业创新的热土上工作,为鹿城人民服务、为鹿城发展出力,感到由衷荣幸,也充满期待。他深知这副担子的分量,深感责任重大。今后要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每一个规定动作做到位;另一方面,还要结合鹿城实际,探索新方法、新载体,精心设计自选动作,使发展的内容和形式更接鹿城地气,创新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有特色的工作举措。
要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讲政治守规矩,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要勤学习、重实干。向大家学习、向实践学习,尽快地熟悉鹿城情况,尽快进入工作角色;重实干、办实事,形成少说多做,狠抓实干的良好风气。
要敢担当、负责任。坚持敢担当善担当,敢负责善负责,努力当一名狮子型领导干部。要严要求,作表率。在严格要求大家的同时也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好队伍。
朱崇敏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市委的决定,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定精神上来,坚决维护区委的权威,发挥好承前继后作用,始终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攻坚克难的锐气和一抓到底的韧劲,始终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抓好发展第一要务,以更加扎实的举措落实稳定第一责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参加当天会议的有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人武部部长、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鹿市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街镇书记、主任(镇长)、人大工委主任(人大主席);曾担任过区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