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龙图片 河南“17年未结凶案”当事人高炎龙获66万国家赔偿(图)
【摘要】河南“17年未结凶案”曾震惊世人,而近日,蒙受冤情达24年之久的高炎龙被错判法院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6万余元。
河南“17年未结凶案”当事人高炎龙获66万国家赔偿
河南“17年未结凶案”曾震惊世人,而近日,蒙受冤情达24年之久的高炎龙被错判法院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6万余元。但高炎龙称他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足人身自由赔偿金的25%不满,且法院人员在向他宣读决定书时并未当场向他鞠躬道歉,未支持他要求赔偿经营损失的请求,将继续申请国家赔偿。
事情还要追溯到1992年,高炎龙被灵宝县警察局以涉嫌抢劫杀人罪而被刑拘,后被执法人员涉嫌刑讯逼供,致使高炎龙身心受创,精神遭受十分巨大的创伤。1996年三门峡中院判其死缓,而冤案被判,高炎龙的家庭、工作以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受到极大的影响,被限制人身自由达2418天。
高炎龙不服上诉后,1998年河南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此案被三门峡市中院退回给三门峡检察院,后者又退回给原灵宝县公安局,原灵宝县公安局当年8月为其办理取保候审,至2015年底再无说法。
今年1月4日,高炎龙向三门峡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月3日,三门峡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称高炎龙抢劫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高炎龙不起诉。至此,高炎龙的24年冤情得以平反。
4月7日,高炎龙拿到了《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书上显示赔偿其人身自由赔偿金531382.96元。而精神损害抚慰金才13万多。此外,该院决定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7日下午宣读决定书现场,法官并未起身道歉,只是宣读决定书了事。高云龙提出法院应在省级媒体上向他致歉,该法院还无答复。
目前,高炎龙认为13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没有达到国家赔偿标准,不足其人身自由赔偿金的25%,对于自己24年来蒙受的冤屈无法忍受,冤假错案更是改变了他的人生,让他直落深渊。高炎龙认为三门峡中院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最高标准,依照其人身自由赔偿金的35%对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