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副省长傅自应 商务部原副部长傅自应任江苏省副省长
昨天(26日)下午,(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批准了《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徐州市航道管理条例〉的决定》、《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江苏省201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的决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常州市和部分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扬州市邗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通过了召开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决定江苏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明年二月在南京召开。
会议决定任命傅自应为江苏省副省长,毛伟明为省政府秘书长,王咏红为省卫生厅厅长,褚红军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罗志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罗志军在会议结束前讲了话。他说,修订后的《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对于完善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体制机制,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深刻认识科技进步与创新在“两个率先”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工程,着力完善有利于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幅度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使科技创新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适应我省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实践需要。江苏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我们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大力推进农田基本建设,确保我省耕地保有量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本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是规范和促进我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一部重要法规。我们要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认真组织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快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相适应、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协会新体系,使行业协会在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罗志军说,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建立了具有江苏特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两个“应保尽保”。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使我省住房保障工作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会议期间,采用联组会议的形式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是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有深度、有质量,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积极诚恳的态度回答了委员们的询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工作,有利于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
会后,请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和询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法院关于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省各级法院要主动适应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新实践新要求,准确把握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服务对外开放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志军说,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是在江苏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是全省上下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贯彻。
要准确把握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党代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为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再创黄金发展期、铸造发展新辉煌而不懈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紧紧围绕省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找准人大工作服务“两个率先”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不断改进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关注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严谨的科学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八项工程”的组织实施,推动人大工作的实践创新,努力形成江苏人大工作的鲜明特色,使我省人大工作与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相适应,走在全国前列。
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把各方面的创造热情充分激发出来,把全社会的发展活力充分释放出来,齐心协力,共同谱写建设美好江苏的新篇章。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祥国、李全林、柏苏宁、张艳、赵龙、丁解民、朱龙生,秘书长仇中文出席会议。副省长徐鸣,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王晓映 沈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