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苹如丁默邨 《色·戒》故事原型“郑苹如刺丁案”
郑苹如是浙江兰溪人,1918年生。郑苹如在明光中学读书时,丁默邨曾当过这个中学的校长,因此两人有所谓的“师生之谊”。1937年抗战爆发后,郑苹如参加了抗日救亡运动。19岁的她花样年华,风姿绰约,是上海滩上有名的美女,当时《良友画报》1937年7月的130期就以她为封面女郎。
日伪时期,汪精卫政权在当时上海极司菲尔路(今万航渡路)76号设立了特工总部,主任丁默邨是原军统第三处处长,却投靠日伪、破坏抗战。为此,中统决定抓住丁默邨好色的弱点,施“美人计”除掉他,便派出了郑苹如。
美貌的郑苹如很快获得了丁默邨的欢心。于是第一次刺杀行动浮出水面,由郑苹如请丁默邨到她家做客,在郑家附近安排了狙击人员,然而丁默邨诡计多端,他的轿车快到郑家时,他改变主意掉头离去,计划遂告失败。
计划虽然失败,郑苹如还不死心,1939年12月21日,丁默邨在沪西一个朋友家吃中饭,他打电话邀郑苹如前去参加,郑便赶到沪西陪丁默邨直到傍晚。丁说要去虹口,郑说要到南京路去,于是两人同车而行,当汽车驶至静安路、戈登路(今江宁路)西伯利亚皮货店时,郑苹如突然提出要去买件皮大衣,并要求丁同她一起下车,帮她挑选。
丁默邨的职业反应是到一个不是预先约定的地点,停留不超过半小时,照理说是不会有危险的。于是他便随她下车,但当郑正在挑选皮衣时,丁默邨突然发现窗外有两个形迹可疑的人正向他打量。
丁一看情形不对,便从大衣袋里摸出一叠钞票,向玻璃柜台上一掼,说:“你自己挑吧,我先走了。”说完就转身便跑,埋伏的杀手将子弹打在丁的防弹车上,丁成功逃脱。
两次暗杀失败,郑苹如虽然没有明确被暴露,但已经成为了唯一的怀疑对象。在这样的情况下,郑苹如原本应该尽快离开上海,或者至少应该避避风头,但是她却为了探听丁的情况继续和他联络。丁每一次对她恐吓,都再一次坚定了郑苹如刺杀丁的决心。
1939年12月24日下午,郑苹如出现在了沪西舞厅,她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平日里并不抽烟的她点起了一支香烟,一个小巧精致的手袋一直被她攥在手里没有放开过。她约丁默邨在这里见面,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丁却迟迟没有出现,而后“七十六号”的特工将郑苹如“请走”了。
在郑苹如被关押、审讯期间,她辩称自己虽然想要刺杀丁默邨村,但只是因爱成恨,只咬定是情杀。在被捕关押两个多月后,郑苹如终于被杀害。
抗日战争结束后,丁默邨被捕,经审判处死刑,1947年7月5日在南京监狱执行了对丁默邨的枪决。
在郑苹如被杀后,也有一种说法流传出来——她对丁默邨动了感情,因而在服装店里的关键时刻情不自禁,暗示丁默邨有危险,让他得以逃脱。这种说法,被张爱玲在她的小说《色·戒》中强化。(宗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