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勤华何柏生 治学·济世·修身——法学家何勤华的学术人生傅守祥
何勤华为学,其论著填补中国法学史的学术空白,做得好学问;治校,为华东政法大学开疆拓土、革故鼎新,鼓励师生实干兴邦。他不仅是治学济世齐头并进的法学教育家,而且是治学修身两相促进的思想者;他不仅是一名正义温暖的法律人,更是一名独立思考的思想者、严于律己的修行人。研究法学三十多年,何勤华不仅在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研究上建树丰硕,而且拓展了中国法学史、法律文明史等新兴学科的学术空间。
著书立说,填补空白
在熟悉何勤华的人眼里中,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勤勉敬业、令人敬佩的学者。在他的意识里,好像根本没有明显的"上班、下班"的界限,只要有时间,不管在哪里,他总是在"忙"——看书、写稿、搜集资料、凝神思索。1999年,何勤华获中国法学会评选的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成为当时法学研究界的翘楚。
中国古代有没有法学?律学能否代表中国古代法学?中国古代法学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何勤华的《中国法学史》回答了这些基本问题,给出了中国法学史的体系、内容、基本概念,填补了中国法学史研究领域的诸多空白,也吸引越来越多的学者对这些问题的关注。
目前,何勤华仍在不断修订《西方法学史》,并正在撰写《中国法学史》第四卷——新中国法学卷。
何勤华做学问,要求尽可能减少误差,让结论经得起检验。无论是几十万字的 《20世纪日本法学》、《西方法学史》,还是150万字的 《中国法学史》,何勤华在出版前都至少仔细通读四五遍。对于主编的书籍,他也是非常认真地统稿。
"案头的工作,即使不能保证没有任何错误,也应该讲求万分之一以下的错误率。"在学术上,何勤华所做的正如在《中国法学史》题记上所写的:"世上最可贵的,并非完美与不朽,而是不停的创新和追求。"
2011年夏,何勤华挂帅担任首席专家,申请立项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法律文明史",这是我国第二次设立"法学"类的国家级重大招标课题,预期成果将是16卷本的同名系列专著。这套书涉及的历史线索特别多,体系庞杂,被邀参与研究并撰稿的学者过百,课题涉猎范围从法律文明的起源一直到当今的法律本土化与国际化,是史无前例的综合性法学研究课题。
治校济世,齐头并进
作为外国法制史学科的传承者与开拓者,何勤华的辛勤耕耘在16年前就得到了学界的认可。1999年,何勤华接任了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职务;同年,他执掌华东政法学院帅印,担任校长职务至今年7月。在担任校长期间,他是一个务实且开明的"当家人",更难得的是,他既做得好学问又能为华政开疆拓土、革故鼎新。
在他的主持下,2005年华政松江校区建成,并于2007年获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起,华政的发展战略定位为"多科性"的高水平大学。
在何勤华眼里,理想的校长形象应该像五四时期的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有"兼容并包"、"以学术为宗"、"关注社会进步"的理念。何勤华担任校长的16年间,华东政法大学的学术水平显著提升,学术团队建设有了本质性的提高。
极富创见的是,学校兴建了一个"司法审判实验室"。在这里,教师们将利用从全国各地收集到的真实案例,带领学生读案卷、找问题、适用条文,最后写出法律文书。学生们到法院实习3个月,最多办30个案件;在这里,平均每个学生可以办50多个案件,而且还能对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都有所了解,到了工作岗位后,能很快适应。兴建司法审判实验室,未来将成为法学院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何勤华认为,政法院校有更大的责任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干部,他鼓励师生实干兴邦,鼓励法律人才直接服务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国家方略。他认为,目前法学家参与国家法治进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做学问、做研究进而以"智库"形式建言献策;另一种是任职政府部门,亲身参与国家的法治建设。他觉得"法学家从政"的方式能更直接、更有效地将自己的想法付诸实施。
治学修身,两相促进
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曾说过:"法律人尽管很多时候和人民站在一起,但他们和权利站在一起的机会永远更多。"当法律人只为一己私利而奋斗时,他们主张的正义、公平就极具欺骗性。法律人应当成为具体的正义和权利的关怀者、守护者,从关注身边小事开始,在细微之处传递正义与温暖,在行动之中实现对社会的关怀。
作为一名知行合一、严格而又和善的修行者,何勤华认为,人生在世不仅要能读书,更应会"做人",做有原则、有定力、守得住底线的人。法律人特别忌讳"墙头草"式的投机和无原则的"浑水摸鱼",不能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不顾人格依附于权势。
法律人最可贵的是堂堂正正地做人,不搞尔虞我诈的小动作,以身示范式地维护法律尊严、形成法治信仰最有说服力。学者人格,有容乃大。何勤华提倡坐冷板凳,静下心来严谨治学,拿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甚至是传世之作。
何勤华撰文指出,法治是人类法律文明发展的结晶,法治是"美丽中国梦"的根基,是现代国家政治文明的灵魂。"法治中国"蓝图的描绘,是对人类法治文明传统的精华的吸收与传承。他认为,国家治理最合适的方式就是法治——法律至上、法律权威、法律神圣,这种法律必须是"良法",必须是限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追求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良法;为了使"良法"得到很好地实施,必须要有一整套的制度设计,如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必须司法独立,每个公民必须严格守法、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信仰法律,能够处理好法律与个人自由的关系;同时,全社会必须形成共识,确立一组刚性的法治原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权力的分立与制约、司法独立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不彰,公义难求。作为守护社会正义和法治良心的中国法学家,何勤华思考和担忧的东西与众不同,有着更深层次的"法制自觉"和"超前意识"。何勤华认为,真正的法治不是靠几十部形式立法能够解决的,而是必须在整个国家的层面上,解决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在一个法治深入的时代,最迫切需要的,不是未来新理论的发现者,而是法治的现实追求者和既有成熟理论的诠释者。
法治是以法律作为行为准则的标尺,尽量排除人的随意性,杜绝拍脑袋式的行政模式,不能僭越法律规定,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最重要的原则是,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何勤华认为,法史研究必须规范,尤其注重实证,相关学者既应该做到融会贯通,又能够术业有专攻;只有宏观和微观相结合,才能达到最优化的科研力量配置。法制史是基础学科,是为法科学生、法律人提供基本素养的奠基石,要做到功底扎实、基础牢靠,以便他们以后更好地学习各部门法、构建自己的法学知识结构,使之更稳固。
作为恢复高考后我国培养的第一批法律人才中的代表,何勤华淡泊宁静,坐得住"冷板凳",守得住"象牙塔",与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尘世喧嚣保持着一定距离,在历史的尘埃中寻找思想的光芒、擦拭自己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