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新华 揭开广州“最大贪污受贿案”中张新华的“资本戏法”

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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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华视点)一手遮天群腐群蛀 国资"掌舵人"变"盗窃者"-揭开广州"最大贪污受贿案"中张新华的"资本戏法 新华网广州8月24日电("新华视点

(新华视点)一手遮天群腐群蛀 国资“掌舵人”变“盗窃者”—揭开广州“最大贪污受贿案”中张新华的“资本戏法 新华网广州8月24日电(“新华视点”记者马晓澄、毛一竹、詹奕嘉)打着国企改制的幌子,私设公司偷偷转移国有资产;捏造债务,让自己“掌管”的国企向自己非法牟利的私企“还钱”…… 在广州市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多年来闪转腾挪、空手套白狼,将2.

8亿多元之巨的国有资产收入囊中。此外,还涉嫌大肆收受民企贿赂9780万元人民币、238万元港币,总共近4亿元的涉案金额创下广州公职人员贪腐的最高纪录。

广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认为,该案是国有企业在改制转型过程中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吞的典型案例,暴露的制度漏洞值得深思。

“乾坤大挪移”,侵吞国有资产近3亿 公开资料显示,张新华曾“掌管”的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是市属国营农场系统最大的一个综合性企业。该公司的前身是广东省、市党政干部试验农场,1980年体制改革后成立公司,拥有土地总面积2.

5万多亩,遍及白云区、越秀区、天河区等主要发展地段。 随着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制的契机,张新华开始由国有资产的“掌舵人”蜕变为“盗窃者”,大变“戏法”,谋取私利。 —私设公司,将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

法庭上,张新华证实,自己未经上级同意,于2003年私自成立广田置业有限公司,由原白云公司一些干部出资持股,并将白云公司多处资产转至该公司名下。2006年,张新华又擅自成立完全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与广田公司合并,使得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

—左右互搏,自己跟自己打官司。白云公司下属的元下田果园场老员工张某反映,拥有电镀厂、钓鱼钩厂、摩托车配件厂等工厂的元下田果园场,经营效益一直很好。

但在2004年5月,广田公司突然汇款1600万元到元下田,刻意使其“欠债”。一个月后,元下田又把这笔钱转给白云公司。之后,原广田公司法人代表、白云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状告由自己担任经理的元下田,要求元下田将2万多平方米物业“以物抵债”抵押给广田。

兜兜转转一番,由张新华实际控制的广田公司侵吞了国有资产、元下田2万多平方米的物业及土地。 —低买高卖,赚取巨额差价。据白云公司原财务人员李某透露,张新华通过低息资金的方式,转借5000万元给江门农药厂收取利息差,获得丰厚差额,成为其被提拔的主要政绩。

但到1999年,江门农药厂经营亏损无力偿还债务,使得白云公司成为债权人。

张新华庭审时证实,此后广田公司出价1400多万元购买江门农药厂地块,随后就以1.5亿元的价格转卖给江门市蓬江区形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检察机关指控,在此过程中,张新华还收受该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梁傍远贿送的2700万元。

一手遮天制度成摆设,纳税大户“老子管不了” 近年来,不少国企高管贪腐案件都呈现出集体作案,以张新华为首的白云农工商窝案同样具有“群腐群蛀”的特点。 记者从广州市检察院了解到,除张新华之外,该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原董事长张福来、副书记黄银娣、副经理陈宇航、办公室主任邱一旋、综合管理部部长罗汉钟等高层管理人员,都因涉嫌贪污、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起诉。

“正是上述人员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动用手中权力互输利益,使得公司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才瞒天过海,侵吞如此巨额的国有资产。

”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说。 多年来一直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的老员工李粤兴告诉记者,自己曾在干部会议上直言公司经营诸多问题,之后却被列入下岗名单中的第一位。

另一名工作人员也因反映问题而被调走。 李粤兴说:“白云公司这么大的国有企业,本来制度是很健全的。但在张新华当上一把手之后一手遮天,所有制度变成了摆设,公司内部大小事务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白云公司原主管单位是广州市农场局,但张新华仗着自己是纳税大户,态度蛮横,"老子管不了长子"。2003年农场局撤销后,张新华更加肆无忌惮。” 内部监督无效,部分员工开始举报。

早在2000年,就有员工举报张新华使企业负债累累。13年来,一直有职工坚持表达诉求,但多数举报都石沉大海。 严控国企改制风险点,建立“一把手”终身问责制 从1998年到2013年案发,张新华“闷声发大财”而无上级部门过问,折射出国企监管体制的不足。

有员工接受记者采访时感叹:“要是举报早点得到重视,国有资产不至于如此损失惨重。”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认为,国企的监管部门并不少,上有国资委、外有纪委,内部也有纪检人员,但这些监督力量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国资委、央企或国企及其二级、三级企业,属于多层委托代理的监管模式。形式上看,国资委通过派驻企业负责人,对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兼并重组进行监管,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监督游离在企业运行之外,国有资产被国有企业领导人所掌握。

“我们过去有一个错误,就是国有企业的监管通过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来建立,实际上,建立监事会、董事会往往是低效或者失效的。

”毛昭晖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等专家认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企民企融合成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重头戏。值此之际,白云农工商窝案敲响了警钟,在改革序幕拉开前,必须找准腐败风险点,通过建立改制的规则、办法堵塞漏洞。

业内人士建议,要严密监控国有企业改制转制的领域,加强改制过程中信息的披露,杜绝暗箱操作,严格把好决策程序、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容易造成国资流失环节,强调改制审计,特别关注巨额往来款项等重点科目。

此外,毛昭晖认为,对国企“一把手”要进行终身问责,既要追究法律责任还要追究经济责任。“一些国企干部出了问题,造成很多国有资产流失,判上几年、没收个人财产,威慑力还不够,还要加大经济惩罚。因为不少人早已把个人资产转移到国外,没有经济处罚,他们出狱后照样逍遥自在。” 作者:马晓澄 毛一竹 詹奕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