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强批准逮捕 李代沫被依法批准逮捕 或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民网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今天下午从北京市朝阳检察院获悉,知名歌手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今日正式被北京市朝阳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方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自2014年3月初至案发,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的暂住地内多次容留卢某某、郑某某、郝某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类毒品。今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李代沫,齐齐哈尔市人,《中国好声音》选手,因深情演绎曲婉婷《我的歌声里》而走红。据媒体报道,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3月19日被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罪名解读:
歌手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而该案被抓获的其余7名嫌疑人中,1人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6人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是犯罪行为。按规定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原标题:北京检方公布李代沫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