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遺產案梅母申押後被拒 倫敦物業出售套現
中新網2月21日電 已故歌手梅艷芳遺產爭奪戰即將展開,案件20日于香港高等法院進行審前復核之際,梅媽覃美金卻申請押後案件60天,遭法官反對,並指案件已拖延多年,考慮梅媽年齡及身體狀況及各遺產受益人的利益,下令案件如期于4月15日審訊,預計審期25天。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梅艷芳遺產受益人之一的妙境佛學會代表律師說,將會傳召10位證人,當中包括梅艷芳的主診醫生、經理人、助手、秘書和佛學會高級成員等。梅媽則表示會傳召一名醫生,對女兒立遺囑前和後的精神狀況作出評估。
此外,梅艷芳的臨時遺產管理人勞建青和黎嘉恩一方20日表示遺產雖仍余過億,但現金短缺,要求法庭頒令出售梅艷芳壽山村道恒安閣物業,並指該物業每月須支付逾10萬元按揭,遭梅媽反對。
法官考慮有關物業還牽涉另一宗訴訟,故非適當時間出售,下令管理人出售梅艷芳在信託中指贈予劉培基的倫敦物業,若最終裁定遺囑真確,劉培基將獲得賠償。
遺產管理人申請套現 倫敦物業出售
另據明報報道,梅艷芳遺產官司已定於4月開審,但由於管理遺產涉及不少開支,雖然梅艷芳的遺產估計逾1億元,但流動資金則愈來愈少。臨時遺產管理人昨向法庭申請,把梅名下的部分物業出售套現,法庭下令出售梅位於倫敦的物業,預計可套現逾600萬元。
臨時遺產管理人昨向法庭申請時,原打算申請把梅艷芳位於壽山村道的故居出售,由於該物業每月仍要繳付10.4萬元按揭,賣掉後可減少遺產的開支,而且價值最高,相信可解決現金短缺的問題。
但梅媽覃美金曾就該物業提出訟訴,若要出售,便先要解決有關官司,法官認為短期內難以出售該物業。
梅艷芳于信託書中,曾把其名下跑馬地毓秀大廈連天臺的單位以及于倫敦的物業送贈予第四被告劉培基。
雖然劉提出反對出售,指兩個物業對他來說有感情因素,但法官指由於現實需要,決定批准管理人把倫敦物業出售,又指該物業于2005年估值約600萬港元,相信至今該物業升值不少,出售後應可解決管理人流動資金緊絀的問題。若日後官司完結後,裁定劉擁有該物業,管理人則要對劉作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