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技术没有问题 只怕互相扯皮

2018-01-31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  老板跑路者无产可破.失信违法者深藏水底.权力腐败缺乏约束--3月11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浙江代表团全团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老板跑路者无产可破、失信违法者深藏水底、权力腐败缺乏约束……3月11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浙江代表团全团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说,法院毫无疑问担当着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矛盾的化解重任。

  如何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如何为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齐奇提出了建立三项基础性制度、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等建议。特派记者 朱健

  异地开户 异地置产 借名登记

  法院难找到老赖财产

  齐奇在全团会上建议,建立国家统一的相关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公民、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让失信违法者“浮在水面”。

  他说,我国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登记分散、管理多头、部门信息封闭等瓶颈问题。诚信记录方面,市场主体有无失信记录,交易相对方难以查询。从法院工作看,失信的被执行人异地开户、异地置产、借名登记等情况非常普遍,判决“执行难”依然是困扰法院的突出问题。

  上述基础性制度的建设,目前已引起中央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在齐奇看来,只有实现每个公民和法人按照唯一的代码进行从业、投资、融资、置产、出入境、大宗消费等活动,他们的不动产、是否存在失信情况,也在一个国家级的机构和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登记,才能使所有的违约失信行为受到最大的约束,才能在依法保护公民隐私和法人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有效推进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根本解决法院“执行难”的治本之道。

  “为了破解这些难题,有三项基础性制度必须先行,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齐奇说。

  担心“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齐奇认为,当前基础信息已经具备,信息整合集中工作有过很好的尝试。住建、国土、工商、税务、海关、公安、银行包括法院等通过几年来的信息化管理,已经积累了海量的数据。

  “整个社会已进入信息化大数据时代,与数据采集、存储、交换、保密相关的各项技术日新月异,建立国家统一的相关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公民、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经不存在技术难题。”齐奇说。

  虽然现在三项制度的方案设定有了初步的时间表,但毕竟会触及一些部门利益,多年来推进无果,“难度可想而知。”他说,有部门已经提出要先给三五年的缓冲期,“不由得让人担心三项制度的建立,会不会像住建部多年来曾极力推动的全国50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一样,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齐奇建议国务院加强领导和督查,对部门互相扯皮的问题果断拍板,使三项基础性制度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尽快建成。

  倒闭的企业主更愿跑路

  是因为依法破产推行不力

  这两年,外部经济环境的震荡,让“老板跑路”成了高频热词,全国各地不断出现老板跑路新闻。“有些地方党政领导认为本地企业破产是不光彩的事情,有损地方形象和政绩提升,不愿运用依法破产制度,这是地方政府官员较普遍存在的心态。”齐奇说。

  如其所言,各地多见资不抵债乃至“植物人”企业,一些企业的厂房、土地、设备、商标和营销网络等资源,因没有清算、重整而长期闲置浪费。更有一些企业家因不知破产而选择跑路甚至跳楼,引发了群体性讨债、讨薪事件以及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影响了经济的转型升级和社会的稳定。

  “倒闭的企业主更愿跑路,而不懂得运用依法破产制度自我保护,实现起死回生或有序退出。”齐奇多次呼吁推行依法破产。

  此外,由于法定职责不明晰,政府协调的风险处置机制和企业破产的司法程序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在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往往孤军奋战。

  比如,根据企业破产法,税收的债权一般应到破产财产分配的时侯给予优先办理,但在实践中,税务机关、电力部门往往提前采取强制性措施,征收欠缴的税款和电费,大大降低了破产财产的实际清偿率,使法院的破产审理和资产的重整重组陷入困境。

  齐奇说,在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对市场化破产做得比较规范,如美国在1978年的破产法改革中设置了隶属于联邦司法部的联邦托管人,德、日、美、俄等国政府都设有破产管理局等。

  “建议我国加快修订企业破产法,建立常态性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设立专门负责协调化解破产企业风险的政府机构,合力解决企业退出市场问题。”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