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李全顺赔付方案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国土资〔2016〕281号

201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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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实施2014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6]768号)的批复,需征收高新区关堤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实施2014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6]768号)的批复,需征收高新区关堤乡油坊堤村集体土地1.2487公顷(合18.

7305亩)、刘庄村集体土地1.2433公顷(合18.6495亩)、马堤村集体土地1.9751公顷(合29.6265亩)、刘堤村集体土地1.0418公顷(合15.627亩)。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经高新区管委会、关堤乡、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油坊堤村、刘庄村、马堤村、刘堤村村民委员会共同协商,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将经省政府批准征收的油坊堤村、刘庄村、马堤村、刘堤村土地(具体位置及四至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本次征收新乡市高新区关堤乡油坊堤村集体土地1.

2487公顷(合18.7305亩,其中耕地17.886亩)、刘庄村集体土地1.

2433公顷(合18.6495亩,其中耕地18.0885亩)、马堤村集体土地1.9751公顷(合29.6265亩,其中耕地27.834亩)、刘堤村集体土地1.0418公顷(合15.627亩,其中耕地11.

367亩),以上合计5.5089公顷(合82.6335亩,其中耕地75.759亩)。     二、土地补偿费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油坊堤村区片价为8.

2万元/亩,共计153.5901万元(壹佰伍拾叁万伍仟玖佰零壹元整),刘庄村区片价为8.2万元/亩,共计152.9259万元(壹佰伍拾贰万玖仟贰佰伍拾玖元整),马堤村区片价为8.

2万元/亩,共计242.9373万元(贰佰肆拾贰万玖仟叁佰柒拾叁元整),刘堤村区片价为8.2万元/亩,共计128.1414万元(壹佰贰拾捌万壹仟肆佰壹拾肆元整)。以上费用支付给高新区油坊堤村、刘庄村、马堤村、刘堤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依据我市【新政文〔2014〕98号】规定据实补偿。     被征收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对本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送达新乡市征地事务所或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科。

征求意见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