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鲁彦峰 清丰县委书记鲁彦峰对清丰县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清丰县委书记鲁彦峰对清丰县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作者:佘俊林 发布时间:2015-03-09 10:35:01
近日,中共清丰县委书记鲁彦峰在清丰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平安清丰、和谐清丰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骄人成绩,值得肯定。希望新的一年再接再励,再立新功”。
当日下午,清丰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清丰县委书记鲁彦峰对县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清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认真贯彻批示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规范司法和业务提升为抓手,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建设富裕、和谐、平安、美丽新清丰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指出,县委书记鲁彦峰对法院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2014年的人民法院工作,对2015年的工作寄予希望,体现了县委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对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全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坚定做好工作的信心,加强执法办案,把县委的要求转化为工作的动力,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一是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竭尽全力抓好服务。坚持把法院工作融入县委工作大局来思考、来谋划、来推进,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拓展服务渠道,使审判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思路和措施更加具体化。
二是围绕稳定大局,持之以恒强化执法办案。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是围绕人民满意工作标准,继续千方百计抓好便民诉讼。进一步建设好立案信访窗口,探索立案登记制度,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对涉及民生的案件,优先立案、快速审理、强力执行。
建立农民工权益常态化保障机制,加大对青少年保护、教育力度,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行为。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确保每位干警常态化联系基层。四是围绕提升队伍素质,继续坚持不懈抓好管理。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引导干警做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好法官。
完善“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保持对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建立过问职务外案件登记制度,努力破除说情风、关系网,使从严管理成为队伍建设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