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忠事件的评价 关于范美忠事件的思考(一)
范美忠事件发生了这么久,现在才想起来该在博客上整理看法。
一、需要把当初的“跑”和后来的“说”区分来看
用卿校长的话来说,那篇博客是事件10天以后的一篇反思性文章,而地动山摇的当时他大脑应该是一片空白。如果是这样,那当初的“跑”的行为就是一种本能行为。
(一)道德不能用来评判本能行为
1.本能行为不存在道德错误。本能有延缓性的本能,比如想睡觉的本能,无论后天如何修炼,大部分人都需要每天保持足够量的睡眠;也有及时性的本能,比如走路的时候前面突然溜出一条蛇,我们大都会条件反射式的后退。象这样的并非出于主观故意的行为,实在不应该接受道德的评判。
比如,我们总不能因为要争分夺秒地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而认为需要睡觉就是一种道德错误吧?就好像我们不能因为蜜蜂采蜜利于人类而认为蜜蜂道德高尚,也不能因为苍蝇老叮无缝的蛋而认为它道德低下。
2.本能行为不存在道德正确。与范先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谭千秋的护住学生的行为。根据我的判断,谭老师的“护”也是出于一种本能。之所以说他的行为也是本能,原因有三:首先,根据常识,谭老师应该明白,自己的身躯挡不住大梁。
其次,根据中国校舍的建设质量,谭老师保护学生的最佳方式也应该是帮助学生跑,而不是让学生躲在课桌底下。最后,我们可以根据范美忠老师关于地震时的描述来假定谭老师当时的本能行为。范老师回忆说,最开头是稍微的振动,范让学生不要慌,而我认为谭此时可能在让学生“躲”在课桌底下;后来一次猛烈的地震,范就自己一个人跑了,而谭却本能地趴在了课桌上面了。
从伦理学的两大理论出发,谭并不是因为“救了四个学生”的效果论而被提倡,而是因为“有救小孩的”动机而被表彰,但恰恰能让我们弄清楚的事实是前者而不是后者。这难道不能说是思维的自我作弄吗?
3.但我们可以训练出高级本能。人的有些本能是先天的,但有些是后天训练出来的。只要这后天的训练不违背先天的本能,就有被训练出来的可能。比如,我硕士生导师的爸爸,他只要见到熟悉的人,都会用立正的姿势给人鞠躬打招呼,我想这应该是他受传统礼仪教育的一种本能反应,而我一同学工作之前也没见他那种礼恭毕敬,但一旦到了单位,就见人一鞠躬,经了解才知道这是平安保险企业的一种常规训练的结果。
这应该算一种高级本能吧。实际上,国外一些学校经常组织学生进行各种遇险训练,目的不也是培养出一种真实灾难来临时的一种高级本能吗?联系到范美忠老师们,他们看来并没有多少灾难预防训练。
而在中国,预防地震的训练到底是训练他们地震来了往外跑,还是训练他们地震来了往桌子底下钻,还真是个问题。
4. 本能行为不应该用理性来辩护。范美忠一方面认为自己当时的行为是一种本能行为,另一方面却又用道德来为本能行为辩护,说“我的生命并不比学生的生命更不重要”,“但我没有丝毫的道德负疚感”。但同时,他也觉得 “我为什么不组织学生撤离就跑了?”的不应该,并在“一虎一席谈”里为学生想他成为强者而没有成为强者而向学生道歉。
道德理性权衡下的本能行为既没有道德负疚感,同时又有道歉,这不能不说是他自己在开自己的玩笑。
(二)范美忠的言论到底有多少道德错误?
1.救女不救母是所有利益人的无奈选择
实际上,网络上很多对范美忠的批评是集中在他的言论上,主要表现为二:一为跑就跑,没必要洋洋得意地说;二是自私就自私,但不该说出只就女儿不救母亲的昏话。我感觉网友的批评不尽合理,原因是范美忠在帖子中的言论超出常规的地方很多。
如果说犯忌讳的话,绝对不是在此处。比如他对政治和舆论环境等的批评,估计放在很多人身上都不敢说。一方面范说自己不是勇于牺牲的人,“面对极权的时候也不是冲在最前面并因而进监狱的人”,但另一方面他的言论又让我们替他担心,如果真有什么风吹草动的话,他可能是第一个进监狱的人。
但大家却把眼光都投向了“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到此为止而已,大家习惯上忘了看他后面的话:“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危险,我不管你们,你们也没有危险,何况你们是十七,十八岁的人了!
”后面一句话非常重要,他表明范美忠首先做考虑的不是道德问题,因为他还在考虑救人,“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或者说他首先已经做了道德的选择。
而他所以救女儿而不救母亲,更多的是一种技术上的考虑,“因为成年人我抱不动”。而网友们更多的把范美忠技术上的考虑当成了道德上的选择,造成了对范美忠自私的误读。
2.救谁都是救,都不是自私行为
所以,从道德的角度看,范美忠在间不容发之际还是在考虑救人,无论他是在救谁,所以他的言论并没有背离大众道德;从技术的角度看,他觉得救女儿的成功系数最大,尽管这只是他事后的一种估计。但网友在对他的批评中,潜在着这样的观点:(1)母亲是他人,女儿是他的私有财产,所以救女不救母是道德错误;(2)救他人才能算救人,自救不算救人,所以自己逃生的人不是一个道德人。
这种观点是有问题的。我认为,只要是出于本心的救人,不管他救的是谁,都应该是一种道德行为。当有了救人的本心后,在众生之间,救谁已经不需要考虑,至少不需要做道德考虑,而是一种技术考虑。比如范美忠就从技术上认为救自己把握最大,附带救未成年人把握也不小,何况成年人大都还有自救的能力。
我们也可以反向来考虑范美忠选择的道德问题。如果他按照大家的意愿说,我首先就我母亲,然后才想到我女儿,甚至首先都没有想到家人,而是想到了学校的学生,或者社会上的他人,然后回到家里,发现家里的人都不知去向……。
各位,难道这就是一种道德的选择吗?这难道不是我们一再反感的某些舆论的宣传口径吗?实际上,大家也很难道德认同哪些“为大家,舍小家”的道德故事。如象妻子生孩子自己却在抗洪的路上,父亲病重自己却在访寒问苦的途中,当然还有为了集体的一根木头而投入滔滔洪水中的道德案例就很难为现代人所认同。
网络上有朋友模仿范美忠的母亲的口气发帖子,意思是“自己养了一个白眼狼”,这真是范母的真实意图表达吗?地震后的很多失去孙辈的奶奶的撕心裂肺的哭声就已经是答案了。在很多奶奶看来,孙辈的性命比自己的更重要,所以如果哪个儿子因为救自己而舍弃了孙辈,对于她们来说,将会一直活在一种自责当中。
如同很多奶奶诺诺自语:为什么死的不是我?之所以说这个,我只是想告诉大家。当救人只剩下技术考虑的时侯,对于范美忠而言,救女儿才是他家庭利益人的最大利益考虑。
总结上述分析,作为家庭成员,母亲和女儿都是一脉相承的,不存在救谁救道德,不救谁救不道德;作为千钧一发时刻,考虑到救人就是道德的,自己也是人,而不存在救自己救自私,救他人救道德的说法。
3.出于道德的选择不一定就是明朗的选择
而上述问题更多的是个技术问题,而不是道德问题。类似的故事被大家演绎了很多年。故事大意是这样的:未来的妻子问丈夫,如果我和你妈妈同时掉入水中,你先救谁?男人都知道,说先救谁都不好使。这并不是所谓“娶了媳妇就忘娘”的一般家庭利益冲突,而是在问:对于亲人而言,谁更重要?实际上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个错误的命题,因为生命都是平等的,不存在亲疏之分,代际之别。
所以大多数男人要么不答,要么逢场作戏答救“媳妇”,要么把道德问题变成技术问题,说什么“救离自己最近的人”。
我们再来看看范美忠的说法,他不也是把道德问题变成了技术问题,只不过“妻子”成了“女儿”,“距离远近”成了“身体重量”。怎么他一变我们就不认可,而我们自己却变得津津有味呢?看起来,我们是在戏说自己的事情,正说范的事情。我觉得这样的内外有别不是很地道。
当然,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在很多人看来道德选择就是固定的唯一的取得最好结果的选择。这不能不说是对道德抉择的一种误解。道德不仅有意愿还有机遇,不是想道德就有最好的道德结果。举个简单例子,面对一个以打代教的父亲,老师该不该把孩子在校的真实情况告诉他?告诉了,孩子回家就是一顿毒打,不告诉,似乎又有欺骗家长的嫌疑。
再有一例,见到领导腐败,你是勇敢的揭发,还是明哲保身?无论选择什么都有一个道德的本心,但无论选择什么都可能被别人认为不道德。这就是善心与善行的区别。我的意思是,我们要出于善心做出善行,但千万不要以为有了善心就必定会有大家一致认同的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