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玉杰情人 南国时评:从武玉杰的遭遇看人性化执法
安徽农村到京求学的贫困大学生武玉杰因为有偿代同学买火车票被北京铁路警方刑事拘留,春节前被释放回家,但他的生活发生了不小的变化。21天的拘留生活让他抬不起头,家乡人看他的眼神也是怪怪的。因为票款被没收,他还欠下了1.8万元的巨债(相关新闻见本报今日33版)。
湖南 莫林浩
武玉杰的遭遇让人深感同情,人们会追问,这样的遭遇到底是因为什么呢?就因为他有偿替同学购买车票?尽管从相关法律条例说,倒卖车票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就武玉杰的具体案例而言,他明显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票贩子,他的行为,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倒卖行为。
票贩子是通过控制票源后人为造成车票的紧张,使得真正的消费者无法从正规渠道买到车票,只得以高价从倒票者手中购买车票。而武玉杰是接受同学的委托,在校区和火车站之间来回奔波,排队买票,加收金额不超过5元,学校、同学们也是认可的。
更重要的是,从社会危害的角度看,武玉杰的行为是一种没有受害者的违法。有谁从武玉杰的行为中受损呢?他损害了正常的售票秩序吗?我看不出来。在帮同学代买车票的几天里,他几乎没有正式睡过觉,老老实实反复排队买票直到晚10时30分售票窗口关闭。
他损害了其他旅客的利益吗?显然不能这么说,他不过是帮同学买票而已,他不来买票,他的同学也一样要来排队买票。勉强能谈得上利益受损的,不过是那些可以合法加收5元钱的车票代售点而已。
就为了这样一种利益,他就要付出拘留21天的代价吗?法律从本质上说是为了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持公共生活基本秩序,保护公共利益。而武玉杰的行为并未对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损害,倒是给他的同学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近年来执法部门大力提倡和奉行人性化执法。在我看来,人性化执法的本意在于执法者修身奉法,能够领味法律的真义,不局限于法律条文的文字表面意思,执法时公正理性把握尺度,讲求执法艺术,遵从司法礼仪。就武玉杰这个案例而言,他并没有享受到人性化执法的待遇。
值得欣慰的是,今后铁路警方将只对这种行为进行教育,不再进行拘留处理,这可以看作人性化执法的一个开端吧。不过,警方从武玉杰身上没收了价值1.8万元的车票及1700元现金,这些票款完全应当归还给学生,而不是让武玉杰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