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滨房地产运营管理 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我爱我家房产经纪公司被罚6000元
千龙网5月19日讯 5月19日,北京市商务委发布的最新商务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在2016年第一季度将2015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被罚款6000元。
根据京商罚字[2017]第050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4月19日,北京市商务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单位未在2016年第一季度将2015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该行为属于特许人未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北京市商务委认为,该单位未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北京市商务委决定对该单位处人民币陆仟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