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兴业原董事长刘志远被判刑

20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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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新华社贵阳12月8日电(记者何云江)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就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原董事长刘志远巨款行贿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儿媳案进行宣判,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志远有期徒刑3年,同时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被告单位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被告人刘志远现年40岁,大学文化,原系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兴业)董事长.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刘志远于2003年11月20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2月3日被依法逮捕.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底,贵阳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出让贵

据新华社贵阳12月8日电(记者何云江)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就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原董事长刘志远巨款行贿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儿媳案进行宣判,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志远有期徒刑3年,同时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被告单位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

被告人刘志远现年40岁,大学文化,原系北京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兴业)董事长。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刘志远于2003年11月20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2月3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底,贵阳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出让贵阳市中天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部份国有股权。被告单位世纪兴业等公司均有意收购。时任世纪兴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刘志远经人介绍认识了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的儿媳易阳。双方商定,由易阳负责协调贵阳市相关部门工作,刘志远则负责与贵阳市国资局就收购价格等事宜进行谈判,收购成功后刘志远付给易阳好处费500万元。

为达到收购目的,被告单位世纪兴业向贵阳市国资局提供了大量的虚假验资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1999年上半年,易阳与其夫刘小伟找到贵阳市有关领导,建议由世纪兴业收购。刘方仁出面就此事给贵阳市有关领导打招呼。2000年1月,贵阳市国资局和世纪兴业完成转让事宜。

世纪兴业对中天国有股完成收购后,刘志远从公司账上提取现金,自1999年上半年至2000年上半年分4次送给易阳人民币500万元。

据调查,被告人刘志远在羁押期间,检举了原贵州省证管办主任、案发前已任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向其索贿120万元的犯罪事实。新闻链接今日是首个国际反腐败日全世界每年贿金超万亿美元

据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记者 张伟)今年的12月9日是联合国确立的第一个国际反腐败日。

2003年10月3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历时两年多起草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它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在国际反贪污组织“透明国际”的倡议下,联合国决定将每年的12月9日确立为国际反腐败日,以纪念公约的签署和唤起国际社会对腐败问题的重视与关注。

腐败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所有国家,不管大小和贫富,都存在着腐败现象。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在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中,每年支付的贿金超过一万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