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失信人 法院失信黑名单的消除 全国失信人黑名单查询
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尤其是法院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一些债务人不仅不履行义务,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对抗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俗称“老赖黑名单”,新兴的互联网行业周鸿祎赫然上榜。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是法院“执行难”的重要原因。这部司法解释的出台,意味着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
失信黑名单
失信黑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
失信信息通过全国统一的名单库在互联网公开,或通过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让一个人的信用与其生存空间挂钩,这是法治社会的通行作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10月1日施行。2014年1月,中央八个部门和企业签定《备忘录》),失信被执行人禁乘飞机,限制办信用卡。
被执行人的失信黑名单从最高法院消除了,人行系统还会看到吗 系统对接,交换数据需要时间,不会马上消除。 (aairhrk74 / ooll000)
(原标题:个人失信记录5年后可消除 具体由相关部门制定)
不再作为惩戒对象的期限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
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国新办就《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说明。他表示,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总的原则是鼓励纠错、有限期惩戒、有条件修复。涉及个人的信用记录,在失信行为终止之日起,这个失信记录只保留5年,5年后予以消除。不再作为惩戒对象的期限,具体由相关部门来制定。
连维良表示,《指导意见》制定出台的目的,是有效治理失信行为高发问题,使失信者付出足够的代价,并通过实施正面激励让守信者受益,做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从而形成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
连维良介绍说,在许多发达国家,人们一般不愿失信、不敢失信。因为一旦失信,读书、就业、创业、信贷、保险、租房、租车、出入境等都会受到影响,可以说是"处处受限",在社会上很难立足,形成了使人们自觉守信的倒逼机制。
被列入"黑名单",是不是就永远不能翻身?对此,连维良指出,在《指导意见》包括此前《征信业管理条例》都有明确规定,总的原则是鼓励纠错、有限期惩戒、有条件修复。有限期惩戒,就是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不再列入联合惩戒的对象。
同时,征信业管理条例第16条也有规定,涉及个人的信用记录,在失信行为终止之日起,这个失信记录只保留5年,5年后予以消除。当然,不再作为惩戒对象的期限,具体由相关部门来制定。
连维良补充道,对于"有条件修复",《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一个对轻微失信行为鼓励主动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就是允许被失信的当事人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性服务来修复个人信用。
现在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已经共享的信用信息超过3800万条,当然这个数量也仍然非常有限,包括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要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对于《指导意见》出台之前,我国诚信系统的现状,连维良说,目前,失信联合惩戒首先是对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开始的。去年,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和44个部委联合制定了一个对法院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社会上俗称的"老赖"进行联合惩戒的办法,这中间有90多条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