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流行小天王贾斯汀·比伯(justinbieber)到底有多红?
在2007年公布的那段视频中,贾斯汀才12岁,刚刚获得斯特拉当地歌唱比赛第二名,他的母亲帮他把比赛的片段放到视频网站YouTube上,最初的目的只是想让住在其他地方的亲戚们可以看看,不料却意外被亚特兰大资深音乐经纪人斯科特·布劳恩看中并迅速签约,还让他拜在乐坛天王“亚瑟小子”门下。
2010年5月,比伯参加“美国偶像”比赛大获好评。2010年3月,刚过完16岁生日的他推出新专辑《我的世界2.0》,发行当周就卖出了28.3万张的好成绩,一举拿下美国公告牌专辑冠军。而最威风的,还是在去年年底的全美音乐大奖上,他一人独揽“年度最佳艺人”“最具突破艺人”“最佳流行/摇滚男歌手”和“最佳流行/摇滚专辑”四项大奖。
比伯走红不久,即被邀请客串演出热门美剧《犯罪现场调查》(《CSI》),饰演一个问题少年。这一集创下了全美1460万人同时收看的超高收视率。最近,另一部大热美剧《欢乐合唱团》也不忘把比伯元素融入到自己的剧情中,新增加的主要角色留着比伯专有的刘海发型。
贾斯汀·比伯生长在一个加拿大的单亲家庭,从小就很顽皮,喜欢听音乐、玩滑板、跳舞、打篮球和开车。他13岁在跟人打赌时输掉了初吻,吻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女孩。有一次他跟别人说:“我喜欢的女孩都是比我大的,但年纪不能超过40岁。”畅销书《名人崇拜》的作者库珀·劳伦斯这样解读比伯的走红:“比伯和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年轻男明星气质不同,他很特别,他保持了中规中矩的邻家男孩形象。大多数未成年男孩都迫不及待地想成为摇滚男,朋克范儿、披头散发、吸烟喝酒……这类男生不容易给女生好感。而比伯在很多方面都很干净,无不良嗜好,和那些坏男孩不同,他更能给人安全感。”
今年2月即将上映的一部3D立体纪录片《Justin Bieber: Never SayNever》,将曝光贾斯汀·比伯童年时弹吉他、打鼓的片段。他自己也从不讳言是个“音乐神童”:“我五岁时就无师自通,学会了钢琴、打鼓、吉他和小号四种乐器。”他最得意的,就是在舞台上做什么都挥洒自如,“我从来不会紧张,因为我从小就喜欢成为焦点”。
贾斯汀·比伯有个很萌的外号叫“B宝”,英文“belieber”是由believe+bieber组成,这是粉丝给他取的昵称。他金发褐眼,五官标致,长着一副典型的可爱小男孩模样,最爱用厚厚的刘海遮住前额。这种发型已经成为时下许多年轻人争相模仿的标志性发型。他因此入选了最新出炉的《人物》杂志年度“全球最美人物”。
粉丝们还评出了“B宝”的十大最讨人喜爱小动作,比如左手在右胸前做一个V手势、两只手拇指向下做成心形、向右甩头发,等等。歌迷谈论他的口吻,更像是在谈论学校里暗恋已久的男生。
比伯接受采访,被问第一次亲女孩子在什么时候,他说:“第一次亲女孩子在13岁,之后就亲了好多女孩子。”记者提醒他:“你妈妈在这里哦。”比伯立刻说:“把她带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