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宋志国之子 宋志国(新疆兵团党委原常委、第八师原党委书记)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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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宋志国(1950年7月),男,汉族,河南兰考人,中央党校政治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7年3月入党,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第八师党委书记.政委.石河子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5年8月2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2015年8月26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2015年9月8日,宋志国涉嫌受贿罪被逮捕;2016年2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2016年8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宋志国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

宋志国(1950年7月),男,汉族,河南兰考人,中央党校政治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7年3月入党,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第八师党委书记、政委、石河子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5年8月2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2015年8月26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2015年9月8日,宋志国涉嫌受贿罪被逮捕;2016年2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2016年8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宋志国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兵团党委原常委,第八师原党委书记、政委、石河子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志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原常委,兵团第八师原党委书记、政委,石河子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志国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受贿罪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原常委,兵团第八师原党委书记、政委,石河子市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志国决定逮捕。新疆兵团党委原常委宋志国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