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通报制度 关于建立重点工作“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制度的通知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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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为切实强化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重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协调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决定建立新洲乡重点工作"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制度.一.重点工作范围1.区.乡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报告的任务落实情况;2.区委.区政府对乡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任务落实情况;3.区委.区政府下达我乡的重要民生工程;4.乡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5.其他需要列入的事项.对重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乡党政办公室制作统一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全乡重点工作名称.具体工作任务.牵头科干.责任单位.协同单位.

为切实强化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重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协调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决定建立新洲乡重点工作“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制度。

一、重点工作范围

1.区、乡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报告的任务落实情况;

2.区委、区政府对乡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任务落实情况;

3.区委、区政府下达我乡的重要民生工程;

4.乡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

5.其他需要列入的事项。

对重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乡党政办公室制作统一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全乡重点工作名称、具体工作任务、牵头科干、责任单位、协同单位。分解表采取动态管理,每月由党政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对需要纳入的重点工作随时增添,对已完成或转入常规的工作移出管理范畴。

二、制度内容

1.周调度制度。重点工作采取每周一调度,调度方式主要采取集中调度、专题调度、现场调度等。集中调度会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牵头科干、责任单位、协同单位参加,汇报材料由牵头科干负责把关,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名称、上次调度会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专题调度及现场调度由分管同志主持,如有必要,主要同志可出席,责任单位、协同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解决单项或同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集中调度会上进展不快、矛盾较多的重点工作一律由党政办公室印发督办表,限期督办;专题调度及现场调度由分管同志视调度情况,如需印发督办单提请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统一印发督办表。

2.月通报制度。重点工作采取每月一通报,通过在乡政府网站、乡政府电子显示屏及《新洲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单》上进行通报。对进展严重滞后、在全区造成负面影响的工作随时通报。

3.季考核制度。重点工作采取每季度一考核,按照调度、督办、通报情况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乡党委会统一评定为“好、中、差”三个等次,由党政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印发,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同志任副组长,与重点工作有关的村、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重点工作调度通报考核制度。

2.强化时间意识。对调度工作的督办必须及时,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工作,确有客观原因需延期落实的,应当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反馈说明。

3.强化协同意识。牵头科干是重点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是责任主体,协同单位须对照职能,配合协同,不得推诿扯皮,因协同单位原因造成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的,与牵头单位同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