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光黑玫瑰 作案13起、杀死6人 黑老大李正光踏上死途
今天上午,作案13起、杀死6人的李正光犯罪集团被依法判决。
本报今日讯(记者王宁江、通讯员尔轩) 今天上午10时20分,随着一串脚镣声,李正光等15名被告人进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接受宣判。强撑着昔日老大的“威风”,李正光还向旁听席上的亲戚朋友点了点头,但满脸都是苦笑。
判决书长达17页,宣判持续了整整30分钟。4名主犯:李正光、郑相浩、陈洪光、朱庆华被判处死刑,其余11名团伙成 员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李正光犯罪集团共触犯了刑法37个条款,犯下杀人、抢劫、伤害等10个罪名,刨掉死刑和无期徒刑,他们一共因各项罪名被判刑202年。
李正光本人原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东北“赫赫有名”的“乔四”犯罪集团的成员。“乔四”集团覆灭后,李正光另起炉灶,纠集黑龙江籍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及社会闲散人员在东北杀人抢劫无恶不作,并逐步确定了李正光在集团内的“老大”地位。1990年12月,李正光因涉嫌杀人被黑龙江警方通缉,此后一直在逃,并流窜于北京、东北之间。
集团成员金仁哲供述:就像香港电影描述黑社会的那样,李正光是我们的大哥,我们都听他的。以李正光为首,郑相浩、陈洪光、崔始得等人为骨干,结成了一个组织严密,成员固定的犯罪集团。1997年李正光在北京与郑相浩相识,二人臭味相投。
此后郑相浩在京积极发展黑恶势力,成为该集团二号人物。为扶助郑相浩,李正光又将从小就追随他的陈洪光派到北京。郑相浩以自己承包的麦当娜歌厅为依托,组织田东旭、韩俊等人大肆进行抢劫、绑架、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
为进一步控制北京朝阳区部分餐饮娱乐业,扫除另一黑道人物金重德这一障碍,并为自己的兄弟金华报仇,李正光与郑相浩、陈洪光、崔始得、朱庆华等人将金重德暗杀。在此之前,崔始得因怀疑全学寿参与杀害金华,出10万元巨资雇佣朱庆华将全学寿枪杀。李正光等人以成立洋酒公司为名,强令朝阳区部分餐饮娱乐业老板出资,众老板敢怒而不敢言。李正光犯罪集团带有极其浓重的黑社会色彩。
李正光集团作案13起,预谋杀人致5人死亡,伤数人,同时抢劫、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私藏枪支弹药,无恶不作,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今年5月2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李正光犯罪集团15名成员以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罪,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长达25页。庭审中公诉方指出,李正光无疑是该犯罪集团的首犯,他组织了这个犯罪集团,就要对该集团成员的所有犯罪负责。
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一直为人民群众切齿痛恨,此案为“严打”挂牌督办案,经过公、检、法机关的艰苦侦查、认真审查、依法判决,一举打掉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