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霞会长 遵义市司法局局长刘红霞一行到大河镇指导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
2014年10月18日下午,遵义市司法局局长刘红霞在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陈勇、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汪峰的陪同下,到大河镇指导"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 刘红霞局长等一行沿途观看了大河镇七二村七二弯"法治景观大道"中"法治的力量"宣传栏、设置在72个弯道上用72种不同写法的"法"字名言警句宣传牌和法治典故、法治人物等宣传栏内容,到七二村村委办公室查看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后,在镇政府会议室与大河镇党委、政府领导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县人大副主任、大河镇党委书记令狐荣鹏介绍了原大河镇因土地贫瘠、群众生活困难、法治意识淡薄、违反犯罪率高、干群关系差、上访现象严重等情况后,详细介绍了自2007年以来镇党委和政府以开展农村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为主题,扎实开展普法宣传的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特别是七二村从一个吃、穿和住困难、犯罪率达50%以上的贫困村,如今实现了"四零"(零违法、零犯罪、零事故、零上访)和"四无"(无毒、无黄、无赌、无邪)目标,达到了人均年收入6800元的富裕村。
在听取了县司法局局长周世鑫对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刑释人员帮教、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介绍后,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陈勇就"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上硬件、软件设施的完善、工作经验的提炼和总结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刘红霞局长对大河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大河镇党委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现了普法的真正效果;二是用"法治的力量"解决了大河镇特别是七二村由"乱"到"治"的做法值得推广,需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达到轰动效应;三是需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硬件和软件上进一步加以完善;四是要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一前提,有效整合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内容,确保依法治村工作的全面推进。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庆松,县司法局局长周世鑫,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依法治理办主任娄飞等县司法局相关人员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