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运对抗组织调查 [林志干]对抗组织调查必是死路一条

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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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发布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被"双开"消息,其中提到,孙兰雨"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涉案财产,对抗组织审查".据记者初步统计,这已是该网站通报的第11起涉及对抗.干扰或妨碍组织审查(调查)的案例.(8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涉及违法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这是党的纪律条例作出的明确规定.组织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查清案件真实情况,找出干部违法违纪的真正原因,以便根据事实作出最正确最公正的处理.同时,也是为了惩戒本人,教育他人,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发布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被“双开”消息,其中提到,孙兰雨“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涉案财产,对抗组织审查”。据记者初步统计,这已是该网站通报的第11起涉及对抗、干扰或妨碍组织审查(调查)的案例。(8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对涉及违法违纪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这是党的纪律条例作出的明确规定。组织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查清案件真实情况,找出干部违法违纪的真正原因,以便根据事实作出最正确最公正的处理。同时,也是为了惩戒本人,教育他人,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这是我们党一贯的工作作风。

惩处不是最终目的,让广大党员受到广泛的教育,才是根本的目的。组织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可以是一般的约谈,可以是实施戒勉谈话,也可以是正规的调查询问,不管采用何种形式,都是为了挖出事实真相,在事先“把脉问诊”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预防,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挽救一个、教育一批,防止给党和国家及个人、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实际上,党员干部对组织的调查,很多人并不是很好地配合,而是采取抵制、对抗的态度,没有把自己当成组织的人,反而把自己当成“小偷”,与组织玩“躲猫猫”。有的在接受调查过程中,对抗到底、死不承认,甚至是与他人串通一气,订立攻守同盟,伪造篡改证据、串供翻供,耍各种伎俩和把戏。

有的调查对象,一接到组织的调查通知,就表现出十分的强势,把自己置身事外,总认为只要自己不配合、不承认,组织就不能拿自己怎么样;有的一接到组织调查通知,就觉得政治生命走到了尽头,表现出惶怕不可终日,甚至以死来向组织抗衡,制造一些坠楼、上吊自杀等新闻事件,故意扰乱公众视听,为自己不光彩的污点尽可能留下点“美名”。

如此等等,从根本上讲,都是没有勇气正确对待和主动承认个人错误的表现,都是一种极不健康、极不负责的心理状态。

每个人都活在组织群体当中,尤其是党员干部,都是组织中的人,维护组织的利益,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与管理,这是基本的职责要求。党员干部将自己置身于组织之中,首先就要对组织绝对的忠诚,而不是出而反而,更不能戏弄组织。

党员干部有了问题和错误,发生了违法违纪的事情,就必须自觉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带着一种自省的心理,一种感恩的心态虚心接受、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如果与组织负隅顽抗到底,拒不接受组织的调查,甚至是选择“跑路”的形式企图从地球上“玩消失”,最终肯定是没有好的“果子”吃。

法律是严厉的,也是最公正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你有了违法的事实,只要你违法乱纪,即使一时不承认,一直不接受调查,也是一种枉然。因此,那些不知悔改、顽固不化的种种表现,是对组织的不负责任、对家庭和个人的不负责任,是没有担当的表现,是愚蠢至极的行为。

当下,纪检监察机关已向社会敞开了大门,正在以势不可挡之势,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举报,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惩处党内的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为营造清廉、干净的政治生态去除一切毒瘤。作为每名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接受并配合纪检机关的调查,即使自己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也要主动检举揭露那些违法违纪现象和人员,以增强党的肌体和每个人的免疫力,及时发现并消灭小病毒,防止“苍蝇”变成“老虎”,造成更大损失。

因此,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敬畏纪律,敬畏组织,敬畏人民,决不能做损害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违法违纪之事,在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下健康成长,为党和国家的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正如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所言:“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我们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在加大查处腐败问题力度的同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执纪必严。”这足以说明,违法违纪者与组织对抗,拒不接受组织调查,只能是死路一条,不可能有光明的道路可走。(林志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