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龙晓华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晓华等任免职的通知》等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晓华等任免职的通知》(市政发〔2008〕53号(1)-(15)·2008年5月15日),市人民政府决定:龙晓华任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袁建安任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主任;王新建任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巡视员;段忠明任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邓福喜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主任职务;免去王新建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副主任职务;孙英茹任西安市黑河供水工程管理局局长、西安黑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正局级)(兼);王立安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秦任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邓谷斌任西安市外国专家局局长(副局级)(试用期一年);张德华任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巡视员,免去其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张桂瑛任西安市体育局巡视员,免去其西安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黄群任西安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李初管任西安市经济委员会(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副主任(副局长);郑庆辉任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免去其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陈树立任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陈铁新任西安市粮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王建军任西安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左铁军任西安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巡视员;王俊任西安市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16号·2008年1月30日),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07〕29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政府决定建立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总召集人:西安市常务副市长董军;召集人:西安市副市长韩松,西安市副市长黄省身;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宝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高潮,市政府秘书长毋晖,市政府副秘书长益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肖争光,市发改委主任王学东,市经委主任陈俐民,市商贸局局长蒿芒喜,市公安局副局长吴金彪,市民政局局长王尊敬,市司法局局长田宏政,市财政局局长肖西平,市人事局局长荆建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平均,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田党生,市城建委主任张永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薛华峰,市旅游局局长周爱全,市外经贸局局长王毅,市卫生局局长秦鸿学,市国资委主任张普会,市环保局局长罗亚民,市统计局局长李利民,市法制局局长郝福京,市安监局局长张新民,市信息办主任白湘霖,市工商局局长赵长春,市质监局局长邓宗生,市食品药监局局长丁玉萍,市物价局局长陈忠,市房管局局长延锡铭,市基投总公司总经理张志文,市国税局局长朱俊福,市地税局党委书记仲瑞智,西安海关副关长张季平,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副主任程兴财,西安供电局总工程师宋元峰。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办公室主任由白湘霖同志兼任。二、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研究、审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方案等重大事项,统一协调,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各部门和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指导和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作为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筹备联席会议,落实联席会议确定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按照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职能,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络员,根据本单位职责开展工作。
三、联席会议有关制度:(一)会议制度: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
2.会议主题、内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会议议题的初步方案,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提交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研究。
3.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二)工作制度:1.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或确定的事项,由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落实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定期向联席会议领导和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2.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重要信息和意见建议等。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40号·2008年3月5日),其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西安市副市长岳华峰;副主任委员:市科技局局长、教授、博导徐可为,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问向荣,西安市财政局副巡视员刘曼营,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中国科学院院士、研究员侯洵,骊山微电子公司、中国科学院院士、研究员沈绪榜,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博导徐德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导郝跃;委员:西安市农业局副局长张贵生,西安石油大学校长、教授、博导张宁生,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高工(研究员级)陆剑秋,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荣命哲,陕西银河电力自动化公司总工、教授、博导刘健,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陕西省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吕建成,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王建国,西北工业大学机电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张定华,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工陈党民,西安西开高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工张猛,西安航天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究员赵卫中,德高电子企业集团总裁、教授楚建安,西安理工大学校长、教授、博导刘丁,西北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史维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博导焦李成,西安华迅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留美博士周文益,西安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工(教授级)郭建雄,西安工业大学校长、教授、博导刘江南,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导王晓昌,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导安忠维,西安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教授、博导王晓刚,西北大学化工学院院长、教授、博导马晓迅,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奚正平,西安中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教授徐云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书记、教授、博导李旭,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贺浪冲,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主任医师米烈汉,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郝定钧,西安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王小纪,西安市蔬菜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冯武焕,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白永秀,西安邮电学院系主任、教授张鸿,西安理工大学科技处处长、教授博导李占斌,市科学技术局农村处处长周新民,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处处长张春莹。
西安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办公室主任由张春莹同志担任。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环城西苑项目三期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41号·2008年3月4日),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西安市副市长杨广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德安,莲湖区委书记张民生,莲湖区区长洪增林;成员:市发改委副主任李德文,市经委副主任安文中,市公安局副局长吴金彪,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晓民,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王建东,市规划局副局长惠西鲁,市建委副主任盖文峰,市市政管委会副主任张理,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有,市地铁办副主任雒继锋,市房管局副局长翟金海,市市容园林局副局长张蔚,城景委副主任樊大可,市交管支队支队长王海玲,市基投总公司副总经理孙强,市拆迁办主任余森宝,西安供电局副局长王乃永,莲湖区副区长陈选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莲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陈选良同志兼任。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西安市传统民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42号·2008年3月8日),其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副市长韩森;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兰鹏,市文物局局长郑育林;成员:市文物局副局长向德,市建委副主任高省安,市市政管委会副主任易南,市规划局副局长王西京,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崔林,市财政局副局长杨宁,市宗教局副局长马新芳,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巡视员赵毅敏,碑林区副区长郑瑛,莲湖区副区长陈选良,新城区副区长李振高,未央区副区长袁晓莉,临潼区副区长林娣,阎良区副区长张雪琴,长安区副区长刘明军,户县副县长丁景玺, 蓝田县副县长程希文,周至县副县长李美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郑育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向德同志兼任。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西安市雕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48号·2008年3月7日),其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主任:西安市副市长杨广信;副主任:市规委会副主任兼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韩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委会秘书长梁锦奎,西安市规划局局长、教授和红星,西安市建委主任张永安;总规划师:韩骥(兼);成员:西安市美术学院原院长、教授、雕塑艺术家陈启南,陕西省雕塑院原院长、雕塑艺术家王天任,西安市美术学院教授马改户,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西安美术学院院长、教授杨晓阳,陕西省雕塑院院长张琨,西安交通大学教授贾濯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杨豪中,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张锦秋,陕西省历史博物馆馆长周天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赵元超,中国文联委员、中国文联理论批评委员会副主任、陕西文联专职副主席、省高级专家协会副会长肖云儒,西安美术学院教授吴昊,陕西省派昂现代艺术公司雕塑家任军,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蔺宝钢,西安市市容园林局总园艺师刘德俊,西安美术学院副教授朱尽辉,咸阳市市长助理、教授级高级建筑师王树茂,西安市规划局总工办主任、西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陈道麟。
市雕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负责西安市城市景观雕塑体系规划草案的审议;二、负责西安市行政辖区内重要城市雕塑、大型城市雕塑方案的审议;三、对城市重要雕塑、大型雕塑的选址进行审议;四、对城市景观雕塑体系规划的实施计划进行审议;五、监督指导城市雕塑的建设。
雕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局局长和红星兼任。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西安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53号·2008年3月17日),其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西安市常务副市长董军;副组长:西安市副市长李秋实,西安市副市长黄省身;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益翔,市政府副秘书长武忠勤,市政府副秘书长郭艳文,市国资委主任张普会,市教育局局长张建国,市财政局局长肖西平,市人事局局长荆建民,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李海胜,市编办副主任王永旭,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严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田党生,市建委主任张永安,市卫生局局长秦鸿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张普会兼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师胜友、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张永利、市教育局副局长赵晓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尚百成担任。
办公室成员在原市分离办的基础上,加强相关部门人员,具体承担协调、指导实施政策性破产的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的工作任务。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西安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62号·2008年3月24日),为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精神,全面落实省"民生八大工程"任务,进一步加快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建立健全面向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实现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市政府决定建立西安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区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统筹规划和协调组织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组成:总召集人:西安市副市长李秋实;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郭艳文,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严石;成员:市发改委副主任任晓今,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晓民,市人事局副局长杨庆,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郭秦林,市规划局副局长王严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尚百成,市建委副主任卫勃,市市容园林局纪委书记畅明放,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吕强,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张翠珍,市公安局副局长马中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俊,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倪广天,市劳动保障局副巡视员郭平,新城区副区长徐兆新,碑林区副区长阮波,莲湖区副区长陈宝玉,雁塔区副区长朱选定,灞桥区副区长李继红,未央区副区长陈松林,阎良区副区长吕新海,临潼区副区长林娣,长安区副区长钱虎威,蓝田县副县长苗志忠,高陵县副县长范九利,户县副县长王聪林,周至县副县长刘顺利。
三、机构设置: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办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郭秦林同志兼任。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更名西安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63号·2008年3月21日),其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西安市副市长黄省身;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益翔,市经委主任陈俐民,市公安局副局长孟宗林;成员单位:市经委副主任贾双社,市建委副主任盖文峰,市市政管委会副主任张理,市规划局副局长惠西鲁,市水务局副局长刘博,市林业局副局长任新昌,市物价局副局长马天蜀,市市容园林局副局长张蔚,市安监局副局长郭振辉,市城管执法局副巡视员刘希巡,市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马洛生,西安供电局局长王周祥,西安供电局副局长姚小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办公室主任由贾双社同志兼任,负责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组织协调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电力户表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64号·2008年3月21日),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西安市副市长黄省身;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益翔,市经委主任陈俐民;成员单位:市经委副主任贾双社,市公安局副局长孟宗林,市财政局副局长师胜友,市国土局副巡视员赵毅敏,市规划局副局长惠西鲁,市建委副主任盖文峰,市物价局副局长马天蜀,市房管局副局长崔林,市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马洛生,西安供电局副局长吉飞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办公室主任由贾双社同志兼任。户表建设与改造涉及到各区县时,由各区县政府指派部门具体负责。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更名西安市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67号·2008年3月25日),其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总召集人:西安市副市长李秋实;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郭艳文,市劳动保障局党组书记严石;成员: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郭秦林,市发改委副主任李德文,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忠良,市监察局副局长张轶,市民政局副局长高怡,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晓民,市编办副主任王永旭,市建委纪检组长李淮南,市国资委副主任潘小峪,市卫生局副局长刘顺智,市农业局巡视员李金凤,市商业贸易局纪委书记焦莉丽,市物价局副局长杨立人,市统计局副局长张民伟,市总工会副主席许一双,团市委副书记吴逸伦,市妇联副主席冯艳阳,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军昌,市地税局副局长柴宝成,市国税局总经济师孙彦方,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副主任程兴财,市劳动保障局副巡视员郭平。
西安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郭秦林同志兼任。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75号·2008年4月3日),其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总指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军;副总指挥:西安市副市长朱智生,西安警备区司令员杨国栋,市政府秘书长毋晖,市政府副秘书长冯慧武,市林业局局长张雄斌;成员:张尚忠(市发改委副巡视员)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计划安排。
马中林(市公安局副局长)负责协调消防支队、特警支队的扑火救灾工作。
张平(市民政局副局长)负责因扑救森林火灾而受伤致伤残人员及灾民的生活救济。卫良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负责森林防火设施扑救等工作经费预算计划。强院省(市交通局副局长)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物资、人员的运输工作。
曹永辉(市林业局副局长)负责森林防火办的日常工作。庞亚峰(市气象局副局长)负责森林火险火灾预报监测和气象保障工作。郑建国(市电信局副局长)负责优先传递森林火灾信息和电信设备的保障工作。
刘顺智(市卫生局副局长)负责森林火灾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李选民(市广电局副巡视员)负责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韩宏勋(市粮食局副局长)负责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的粮食及食品供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曹永辉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