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刘卫星 安徽全国人大代表刘卫星:普及12年制义务教育
江淮晨报3月3日讯 为提高全民族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将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作为新的国家教育发展目标。昨天上午,我省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到达北京。刚下飞机,刘卫星代表就开始准备提交大会的建议。
刘卫星在建议中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已近19年了,9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对于提高全民族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提高全民族特别是青少年人口平均文化程度的角度看,应将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作为新的国家教育发展目标。
刘卫星说,普及12年制义务教育,可以提高全民族的综合素质;可以使初中毕业生进入就业队伍的时间推迟3年或更长时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高级中等教育的发展,将为与其相关的行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可以增加教育支出,扩大消费,有效拉动社会需求;可以缩小教育差距,提高下一代未来的就业能力;可以大幅度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他建议,首先,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由于我国地域和经济差异大,对教育的需求差异也大,应该统筹规划,分区施策,逐步推进,大体在2015年左右完成。根据普及12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进程,适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把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法。
其次,坚持普通高中教育与非普通高中教育(包括中专教育、高级职业中学教育和技术学校教育)并举的方针,同时满足适龄人口的升学目标和就业目标。
再次,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建立新的义务教育财政负担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使实施12年制义务教育的过程实现均衡化。对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的省市,经费来源以地方自筹为主;对人均GDP未达到1000美元的省市,经费来源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地方自筹为辅。对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国家要相应增加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或者增加专项财政援助。
最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条件,扩大社会力量办学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新建高中采用民办机制,吸引社会资源,实行国有民办。(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