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东旭信箱 给金寨县县委书记潘东旭的一封信(转载)

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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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潘书记你好!本人沈琍原金寨县江店工商所所长,告安徽省金寨县纪委副书记熊杰乱用职权挟私报复,江店工商所去年开年受理了一个开顺大药房换发营业执照,当时换照时所业务人员廖家美因其手续不全没予受理,其后我接到金寨县工商局董局长电话,说这女的与熊杰关系微妙是情人关系,让我不要糊涂,立即办理,于是我就让廖家美签字同意换照后报注册局审批.在此办照期间,那女同志经常来所,因她性格开朗.健谈,有两次我们在路边讲话,那女同志对我说话时贴的很近,显得很亲切,被坐在纪委车上的副书记熊杰路过碰见并产生误会,我记得是上午,

潘书记你好!本人沈琍原金寨县江店工商所所长,告安徽省金寨县纪委副书记熊杰乱用职权挟私报复,江店工商所去年开年受理了一个开顺大药房换发营业执照,当时换照时所业务人员廖家美因其手续不全没予受理,其后我接到金寨县工商局董局长电话,说这女的与熊杰关系微妙是情人关系,让我不要糊涂,立即办理,于是我就让廖家美签字同意换照后报注册局审批。

在此办照期间,那女同志经常来所,因她性格开朗、健谈,有两次我们在路边讲话,那女同志对我说话时贴的很近,显得很亲切,被坐在纪委车上的副书记熊杰路过碰见并产生误会,我记得是上午,熊杰曾用他的手机打过我手机发火,让我不要有歪主意不然会死的很惨。

本人控告熊杰指示郝兵等人,在对我“双规”期间所有办案人员都强迫我证实自己有罪,每天审讯我长达二十二个小时,在仅给的一、二个小时睡觉时间里我一睡着就让陪护将我倒醒,以至我神志不清,幻听、幻视(可查看同步音像取证,此如可查9月5日至18日间每天凌晨0-4点8-11点14-18点20-24点录像,4点半至6点半睡觉常被捣醒。

毛姓、余姓、曾姓与张姓办案人员一直在逼供、诱供、威逼欺骗,比如“猪毛行贿一案”实乃无中生有情节、细节、过程等都是曾姓办案人员告诉我的,可查双规点录像,毛说领导下决心双规你就不得饶你,纪委在西海双规我花销太大每人每天餐费100元,住宿2人标间180元/天,办案人员6个,陪护人员6个加上熊杰及驾驶员,还有我住单间,每天两千多元,近九万元一个月,还不含其他人负经费支出,让我想办法交代一点收收赞助费交出来,不掏钱出来将纪委花销支付掉不可能被解除“双规”“双规”没有期限,不交代就在这蹲着直到交代为止,把钱交出来,态度好就可以回家了,并且所有办案人员N次列举青山工商所张亚波退十几万回家了,梅山镇三湾“朱文学”退款8万多回家了等,还说检察院要他们案件纪委都不吊他们,这一切的一切都有双规点的同步录像资料为证。

还有很多陪护(如从乡镇抽调的陈超、陈涛、卫之江、易虎诚、杨虎等张兵、小刘、小王都可以作证。

我的坦白材料收赞助很多笔就是这时候写出来的,其中很多是我编的,还有些是我帮朋友忙做的广告费,收的欠款为的就是交罚款为纪委开支买单,我由于被勒令每天(除解手可以站立)二十余小时坐在凳子上,屁股长了很多小疮,坐下很痛,没经批准站了一会儿,就被陪护陈超、陈涛与同班将我强行按倒,手臂被扭的不能活动,腹部被顶的疼痛难忍(至今仍莫名剧痛)手臂与腹部严重受伤后,由于疼痛难忍,伤势严重,我被送到市二院检查(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花费医药费等700余元,由医药费收据为证)治疗,每天必须服用强力止痛药芬必得,还不允许说是被打的只能告诉医生是胃痛,由于芬必得服用时间过长达半个多月,以至效力减低不能止痛,市第二医院医生给我换吸的70多元一盒的进口止痛药。

以后陈超、陈涛告诉我都是郝兵与熊杰叫他整我。长时间被姓余的罚站立(不准一点动),不准我小便(可查余姓值班录像,前9月1日至11月1日间的)10人格侮辱。

两个办案或陪护人员在相同时间一起发出命令,一个让你站一个让你坐,不论你听谁的都会违背一个人命令,所以我就不停的坐下,站立,反复机械地重复,但仍受到扭打与折磨,这些可查易虎成值班记录,我也反复向郝兵反映此事。

很多次冬天逼我用凉水洗头,被逼自残自扭肢体。查余姓值班录像。控制我服用精神药物利培酮,我十几年前由交通事故造成颅脑出血,在县医院抢救治疗后,在2010年底出现长期失眠的症状,后在2011年到南京脑科医院检查确诊为精神疾病,属脑外伤后引起的,“双规”期间熊杰郝兵等人以服药控制我,要么几天不给药,要么一下吃很多片(医生发药时他们让陪护扣下,如果听话才给服药),因为精神疾病一停药很容易复发,所以我为了病情一切听从他们安排。

我这样做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也是为了使金寨县纪委端正家风,遵守党纪国法,少出冤案,如果此类事件不受控制,后果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