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岩 审判 合肥毁容案陶某被判12年零1个月 周岩对审判结果感到无语
被告人陶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获刑12年零一个月。5月10日下午3点05分,随着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引起广泛关注与争议的合肥少女毁容案一审终于有了结果。周岩在50分钟以后更新认证微博,针对一审结果首度表态称本来还有很多话想说,但此时我只能说我无语了。想说的那么些话在此刻仅化作苦笑。
包河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陶某与被害人周某(未成年人)系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矛盾,陶遂产生报复心理。2011年9月17日18时许,被告人陶某携带打火机及装有打火机油的雪碧瓶,来到周某家中,在周的卧室内双方发生争执。陶打开雪碧瓶,将打火机油泼洒在周的面颈部及身上,并用打火机点燃。
周的姨娘李某听见周的叫喊声,从客厅进入卧室,用被子将周某身上的火扑灭,并拨打120护送周某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被告人陶某也随同前往。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周某面颈部及左耳烧伤,所致损伤后果构成重伤,颈部及左手功能障碍构成重伤。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之规定,被害人周某伤残等级综合评定为五级。
据此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陶某不能正确处理与周某在交往中产生的矛盾,采取极端方式,以特别残忍手段毁人容貌,伤害被害人身体,导致被害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周岩的家人在接到法院判决书以后表示,不能接受一审判决,将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而就在宣判结束后50分钟左右,下午3点50分左右,被害人周岩更新实名认证微博,针对一审结果首度公开表态:本来还有很多话想说,但此时我只能说我无语了。想说的那么些话在此刻仅化作苦笑。。。
合肥少女周岩毁容案近况让人心酸 周岩毁容案件原因真相始末
备受关注的合肥毁容少女案有了最新的处理结果,烧伤周岩的嫌犯陶某一审被判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共计172万余元。
据安徽网报道,今天上午,合肥毁容少女案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岩由于需要接受治疗未到场,由其父母到场,陶某家人及代理人均未现身。
经审理查明:周岩与陶某系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中产生矛盾,陶某有了报复心理,导致案发。案发后,除陶某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法院依法判决陶某及家人支付周岩其余赔偿金额,如在北京治疗、心理治疗、斑痕治疗等合理费用。
法院认为,陶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除其名下房产外,不足由其监护人承担,共计172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关于事件经过,时间回溯到3年前的9月17日,中秋节生日刚过,周岩被因追求不成而心生怨恨的同学陶汝坤在家中泼油纵火烧伤。本来再过一天,她就可以正式换届成为校学生会新任主席的。安徽遭毁容少女30%的烧伤面积,留给她的是大大小小19处疤痕。但每一次做手术的时候,她都坚持更新微博。“总要让关心我的人知道我恢复得怎样了。”周岩说,“不要担心,我挺好的。”而也许那个时候,为了取皮,她的一条大腿里,正埋着5个扩张器。
法院审理查明事件真相:周岩与陶某系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中产生矛盾,陶某有了报复心理,导致案发。案发后,除陶某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法院依法判决陶某及家人支付周岩其余赔偿金额,如在北京治疗、心理治疗、斑痕治疗等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