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豪黑老大 蔡甸“黑老大”张志豪覆灭
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潘峰 陈利国 周治国 实习生陈竽秀
今年5月8日,蔡甸张志豪黑社会性质团伙最后一名骨干成员余攀刚刚潜回,即被民警抓获。警方历时3年,投入百余民警参战,彻底端掉这个为害蔡甸新农地区的黑社会组织。
昨日,警方披露这起全省督办涉黑大案的侦破始末。
果断出击,擒获幕后“黑老大”
2009年9月13日,蔡甸区公安分局新农派出所接到紧急报警,报警男子自称“雷某”,说:“我在张志豪家,有人要杀我,他们有枪!”
蔡甸区公安分局紧急调集20余名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得知,雷某正持一把自制长枪,将公司女员工陈某劫持在武汉豪氏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豪家二楼。
经民警劝导,雷某将枪扔到户外,随后被擒。经查,雷某是张志豪黑社会团伙一名成员。
2008年开始,张志豪就纳入蔡甸警方视线。警方发现,张志豪以所谓“豪氏”企业为幌子,纠合一帮人员,以武力相加、威逼利诱等手段,强揽新农地区建筑工程,新农地区不少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案件均与其有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胡绪鹍多次听取专案汇报,要求蔡甸警方“坚决打击,除恶务尽”。
然而,张志豪一直躲在幕后,其所作所为很少留下把柄。此次雷某反戈,是最好战机。
雷某交代,女友陈某长期被张志豪霸占,陈某多次想摆脱,但张志豪不同意。雷某忍无可忍,当天拿起张志豪配发给他的改装枪,约张志豪彻底解决,但张志豪没有赴约。雷某持枪出现在张志豪家时,早有人拿枪、拿刀等着他。雷某铤而走险,劫持女友陈某。
蔡甸公安分局果断决策:从非法持有枪支入手,突击抓捕张志豪。
9月14日下午,数名民警直奔豪氏置业有限公司,当场抓获张志豪及其手下骨干成员余明胜。在张志豪办公室、住所等地,搜出仿“六四”型自制手枪1把、子弹4发。当天,张志豪被刑拘。
艰苦奋战,一网打尽涉黑成员
早在2008年10月,警方就与张志豪有过交锋。
当年10月30日凌晨,张志豪手下胡某某发现公司门口有辆黑色现代轿车比较可疑,张志豪怀疑是有人寻仇,便邀约手下杨令、胡某某、雷某等人持砍刀、羊镐棒等工具,驾车追赶黑色现代车,将其逼停。众人上前一阵疯狂打砸,将车子砸坏,打伤车上2人。
当天,胡某某等3名涉案人员被蔡甸警方抓获。为了不致牵连到自己,张志豪令杨令去投案,承诺若杨坐牢,每月照样给其家属发工资。
2009年5月,杨令、胡某某分别被判刑,但他们始终没有指证张志豪。
此次张志豪到案后,拒不交代违法犯罪行为。警方转而从外围调查取证,很快掌握张志豪及“豪氏”公司大量犯罪证据。骨干成员余希被抓,团伙成员黄某、彭某、王某、吴某相继落网。
横行乡里,“黑老大”及同伙全部获刑
经过半年多艰苦工作,警方查明张志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全部犯罪事实。
张志豪高中毕业便开始跟着亲戚在工地上干活。渐渐地,自己也接一些工程。为了形成势力,他网罗同乡余攀等一批社会闲散人员。2007年,出狱不久的同乡杨令被招至麾下当“二把手”。
2007年起,新农地区大批路桥、市政、房地产工程相继上马。张志豪当年8月成立武汉豪氏置业有限公司,自封为总经理,大量招兵买马,先后购买用于非法活动的高级轿车4辆及仿“六四”手枪1把、羊镐、砍刀等作案工具。
势力强大后,“豪氏”横行乡里。蔡甸街新农地区共有9个村湾,2008年到2009年9月,凡是这9个村湾的建筑工程,“豪氏”全部插手,获取大量非法暴利。
警方查明,在张志豪指使、策划和纵容下,该组织成员先后实施寻衅滋事行为12起,故意伤害行为5起,故意毁坏财物行为1起,敲诈勒索行为2起,强迫交易行为1起,非法拘禁行为2起,非法持有枪支行为3起,造成8人轻伤、10人轻微伤。
今年初,蔡甸区人民法院对张志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判决:判处张志豪有期徒刑18年,杨令有期徒刑16年,余明胜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其他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3年。
日前,该团伙最后一名骨干成员余攀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