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杨存虎 山西静乐原县委书记杨存虎被免职两月后复出 官方称合规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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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广网北京1月31日消息(记者肖志涛)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一则"山西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两月后复出"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关注.部分网友对杨书记的神速复出表示质疑.对此,也有熟悉干部任免的人士指出这并不违反有关规定.2012年1月,因为女儿在某单位吃空饷,原山西省静乐县委书记杨存虎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然而两个月后,杨存虎即被任命为忻州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后又暂时主持工作.这段已经过去的往事近日却又被网络曝光,并引发众多网友

中广网北京1月31日消息(记者肖志涛)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一则“山西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两月后复出”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关注。部分网友对杨书记的神速复出表示质疑。对此,也有熟悉干部任免的人士指出这并不违反有关规定。

2012年1月,因为女儿在某单位吃空饷,原山西省静乐县委书记杨存虎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然而两个月后,杨存虎即被任命为忻州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后又暂时主持工作。这段已经过去的往事近日却又被网络曝光,并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和讨论。日前,忻州市新闻办发布消息称,杨存虎的工作安排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干部任职有关规定。

针对忻州市方面的说法,一位在组织部门工作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来看,杨的重新任职是符合法律、党纪规定的。

工作人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杨属于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忻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岗位一般为副处级,不属于党内提升职务,也不属于担任高于其原正县级的党外职务情形,符合规定。

而根据我国《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任与其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杨的复出是否合规呢?这位人士进一步指出,杨的市环保局副局长应属降级使用,因此也没有违反规定。

工作人员:只要其新的任职程序符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的规定,那么所谓的“复出”是符合法规的。

其实,杨存虎并不是第一个引发复出热议的官员。此前,多名因三鹿奶粉事件被问责的官员陆续复出,也引发了媒体的关注。官员的复出每每引起热议,在长期从事组织部门工作的人士看来这一问题要从两个方面考虑。

工作人员:一是这些官员犯的错误有多严重?是否适合重新做官 第二是复出时机问题,什么时候复出,怎样复出,是否能够得到社会原谅?

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孙柏英教授认为,干部复用还是弃用,从目前基层的状况来看,更多的取决于地方上的一把手或者领导班子。

孙柏英:我们现行的公务员管理是实行属地管理,下管一级。但是最终决定权基本上都是在各级平级党委。

匿名人士也从干部的角度分析说,对于一些已经被处理的干部,也要积极挽救。

匿名人士:如果干部犯的错误不是很严重,我们也要在一定程度上给他改正的机会。要是有错误都一竿子打死也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