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诺贝尔和平奖得主

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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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一九O二年十二月十日,挪威议会诺贝尔委员会把当年的和平奖金授予了埃利边科门和夏尔桨阿尔贝特戈巴特两位瑞士人.埃利边科门是国际和平局的局长,戈巴待是各国议会和平局的局长.诺贝尔委员会在颁发奖金时指出:授予他们两人和平奖,不仅是为了表彰他俩对和平事业的贡献,而且也是为了表彰国际和平局和各国议会和平局的工作.夏尔莱阿尔贝特戈巴特(CharlesAGobat)瑞士人(1843-1914)戈巴特是瑞士法律博士和政治家,曾担任联邦委员会***.国际议会联盟大会***.国际和平局局长,获一九O二年诺贝尔和平奖

一九O二年十二月十日,挪威议会诺贝尔委员会把当年的和平奖金授予了埃利边科门和夏尔桨阿尔贝特戈巴特两位瑞士人。埃利边科门是国际和平局的局长,戈巴待是各国议会和平局的局长。诺贝尔委员会在颁发奖金时指出:授予他们两人和平奖,不仅是为了表彰他俩对和平事业的贡献,而且也是为了表彰国际和平局和各国议会和平局的工作。

夏尔莱阿尔贝特戈巴特(CharlesAGobat)瑞士人(1843-1914)戈巴特是瑞士法律博士和政治家,曾担任联邦委员会***、国际议会联盟大会***、国际和平局局长,获一九O二年诺贝尔和平奖金。

威廉兰德尔克里默(WilliamRandalCremer)英国人(1828-1908)

一九O三年的诺贝尔和平奖金和平奖被一个献身于国际和平运动,竭力主张通过国际仲裁解决国际争端的人所获得。克里默作为诺贝尔和平奖金的获得者,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作出了贡献,一是在成立各国议会联盟、仲裁国际争端和推动国际和平运动方面;一是在领导英国劳工运动和国际工人协会方面.

国际法研究所(INSTITUTEOFINTERNATIONALLAW)

国际法研究所是一八七三年在比利时的根特成立的,总部设在荷兰。国际法研究所不是官方组织,不是它是一个私人性质的协会,其宗旨是维护国际法律并促进其发展。诺贝尔基金会认为:研究所的成员是做过最大量、最出色的工作的人们。因而将一九O四年和平奖颁给国际法研究所.

贝尔塔弗赖茹劳冯苏特纳板(BerthaFreifrauVonSuttner)奥地利人(1843-1914)

贝尔塔弗赖茹劳冯苏特纳是奥地利著名女作家,资产阶级和平运动的代表人物。于一九O五年获诺贝尔和平奖,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和平奖金的女性。是一位反对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伟大战士,授予她诺贝尔和平奖金是实现了诺贝尔本人的意愿,她也是受之无愧的。

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Roosevelt)美国人(1858-1919)

西奥多罗斯福是美国第二十六届总统,共和党人,一八五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生于纽约市一个富裕商人的家庭。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和最有争议的总统之一。他标榜自己是代表全体美国人民的,他的同代人也称他为进步的政治活动家和改革家,而且得到诺贝尔奖金委显会的垂青,更提高了他的声誉。历史证明,罗斯顿是美国历史上一位有作为的总统,他所奉行的一些政策在美国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但不能不看到他既然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其出发点也只能是维护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尤其是他在外交上奉行的大棒政策,使他成为美国主义扩张政策的代表人物。

莫恩奈斯托蒂奥多罗莫内塔(ErnestoTeodoroMoneta)意大利人(1833-1918)

路易勒诺(LouisRenault)法国人(1843-1918)

和平的维护者绝不忍受凌辱,他理所当然地比慧武者坚强有力。摘自莫内塔在斯德哥尔摩领取和平奖时的演说莫内塔是诺贝尔奖金颁发以来第一个曾经手握炮杆为自由而战的人。当然他能获奖,主要还是因为他后来作为记者和政论家而主持了一家有影响的和平上义报纸。

他被誉为天才的法学家,二十世纪初国际间唯一的权威公断人。一八四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路易勒诺诞生于法国奥栋城的一个小知识分子家庭。

弗雷德里克贝耶(FredrikBajer)丹麦人1838-1922

一八四四年十月二十七日,阿诺尔德松出生于哥德堡。正是因为阿诺尔德松主张以和平谅解的方式解散瑞联盟,他才获得了一九O八年的诺贝尔和平奖。他希望各国建立一个协会,在协会里,争端只能通过投票来解决,而不是使某一个国家放弃主权。

一九O八年获奖弗雷德里克贝耶是丹麦著名的和平主义者、作家和政治家。一八三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他生于丹麦的韦斯特埃格德。贝那是丹麦女权运动的主要支持者之一。一八七一年,他帮助成立了丹麦妇女协会,主张姻女有权同男子享有平等的地位,尤其应当在经济上平等。他支持议会用法律形式把妇女的权利固定下来。贝耶一生热爱和平,反对战争。他是左翼自由党人,但他不喜欢党的纪律。几从事国际和平、丹麦的中立、斯堪的纳维亚的团结统一及妇女权利和教育事业的人,贝职都给予支持,认为他们是他的同志。为了表彰贝耶在世界和平运动中的卓越贡献挪威议会诺贝尔委员会决定将一九O八年的和平奖授予他和阿诺尔德松。

奥古斯特贝尔纳特(AugustMbeernaert)比利时人(1829-1912)

保罗.德康斯炭(PaulHBEstorunellesdeConstant)法国(1852-1924)

奥古斯特贝尔纳特是比利时法律博士,任天主教党领袖、政府首相、众议院议长,国际法协会***和海牙国际和平会议限制军备委员会***。获一九O九年诺贝尔和平奖金。尽管贝尔纳持对国际和平事业并没有作出什么杰出的贡献,但他毕竟为这一事业作过许多努力,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也享有一定的声咨因而,一九O九年,在他八十岁的时候,贝尔纳特与法国政治家保罗德康斯坦分享了这一年度的话贝尔和平奖金。

一九O九年诺贝尔和平奖金获得者是两位绝然不同的人物。他们不仅对为实现和平应该采取什么手段持不问态度,就连对争取和平工作的本身,观点也不尽相同。这两个人中一位是狂热的激进主义免另一位则属于极端保守派.

国际和平局(InternationalPeaceButreau)

国际和平局是一个民间性质的世界和平机构,因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成绩显著,被授予一九一0年诺贝尔和平奖.

阿赛尔TobiasMCAsser荷兰人(1838-1913)

阿尔弗雷德赫尔曼(AlfredHermannFried)奥地利人(1864-1921)

阿赛尔一生为研究和制订法律、维护法制进行了不懈的斗争,为维护人类的进步与尊严,也为世界的和平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他虽然已经离开了人间,但他那种执法如山的精神却永远值得世人所效法。阿赛尔的另一项重大贡献是创建了国际法庭,这是他长期从事研究比较国际法的结果。

阿尔弗雷德赫尔曼是奥地利的著名记者,一生从事出版和新闻事业。他以出版和新闻工作为武器,积极为和平事业奋斗。由于他在和平运动方面所作出的贡献,他和荷兰法律学家阿赛尔一起分享了一九一一年诺贝尔和平奖。

伊莱休鲁特(ElihuRoot)美国人(1845-1937)

伊莱休鲁特是美国著名的律师和杰出的政治家,是一九一二年诺贝尔和平奖金获得者。一八四五年二月十五日,鲁特出生在纽约州克林赖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

亨利拉方丹(HenriLaFontain)比利时人(1854-1943)

亨利拉方丹是比利时一位著名的法学家。他一直担任国际和平局局长,历时三十六年之久。他也是国际议会联盟中一名杰出的成员。早在青年时代,他就积极参加和平运动。在反对战争、争取世界和平的斗争中,他是一位勇敢的斗士。在他的一生中,他为和平事业作出了不少贡献,享有较高的国际威望。一些西方人称他为欧洲人民和平运动的忠实领导人。由于他在和平事业方面作出的努力,他于1913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