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陈鸿志征地 徽县柳林镇征地赔偿引争议 阳光调解化纠纷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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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日,徽县柳林镇司法所.综治办在柳林镇洛坝村举行阳光调解现场会,县司法局调解股股长王克让一行及柳林镇相关领导做了现场调解,洛坝村驻村干部及村

近日,徽县柳林镇司法所、综治办在柳林镇洛坝村举行阳光调解现场会,县司法局调解股股长王克让一行及柳林镇相关领导做了现场调解,洛坝村驻村干部及村社干部、双方当事人、部分群众代表20余人参加了调解会。     

7月3日,洛坝村村民李某到柳林镇司法所反映辖区内企业建设征用了他租用土地,要求获得土地及地面附着物赔偿,而该企业则反映地上青苗为李某抢种且土地归集体所有,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洛坝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达成共识,故李某申请解决该纠纷。

柳林镇司法所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组织干部对该纠纷取证、核实,研究调解方案,同时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并于7月21日进行公开调解。

   调解会上,纠纷双方各自陈述了分歧产生的经过及各自的解决方案,调解员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诉求后进行了现场研讨,针对双方当事人所争执的赔偿问题,对双方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劝解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调解协议签订之后,双方均表示:“虽然双方当初因为此事引起种种不愉快甚至产生矛盾,但最终能取得这样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还是很开心”调解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