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集团陈锦石女儿 致中南集团董事长陈锦石的公开信
首先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托您的员工送达一封据称是您写的亲笔信给我,既然您认为书信交往更加利于交流与沟通,那么今天无论如何我也要给您写封回信以表达我对您的敬意。
我于2011年10月4日晚受贵集团之邀入住了你们集团属下的南通金石国际大酒店,初到时感觉的确非常之好,装修富丽堂皇,服务水平也达到了五星级的水平,在南通地区是堪称一流的。晚上九点多钟,我在所住4716房间淋浴完毕开门从淋浴房走出来时,突然淋浴房的玻璃门整体从墙上脱落下来,整个淋浴房门的钢化玻璃完全爆裂,玻璃碎渣全部砸在了我的身上。
我从头到脚浑身多处被割伤,玻璃碎渣嵌入了我的皮肤内,血流不止,疼痛不堪,当时我的爱人和我年仅三岁的儿子亲眼目睹了这一惨状,我们三人均受到了极大的惊吓,至今都十分后怕,不敢回想当时的这幕场景。
我受伤后,即刻拨打了客房服务电话,酒店里安排了两位工作人员和车辆送我去了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救治,幸运的是没有伤及动脉和其他要害部位,加上医治得当,人没有生命危险,但有许多皮外伤和软组织挫伤。这里再次对酒店能及时送我去医院救治深表谢意。
出于对各方负责任的态度,第二天(10月5日)上午我拨打了110,请警方把事发经过进行了记录,对事发现场和我的伤情予以拍照留存。之后我只能躺在酒店里忍受着疼痛,10月6日酒店方宋红利经理陪我再次去医院进行了第一次换药。
10月7日上午,我在自己身体略有恢复和心情稍微平复后离开了金石国际大酒店,去了我母亲家疗伤。10月7日下午,贵集团派了周平平同志陪同酒店的执行副总孙兆刚先生到我母亲家探望了我,我当时只对他们提出了我的唯一要求,请求您作为中南集团的负责人能抽空给我本人亲自打个电话和我就此事沟通一下。
请您打电话给我的目的只有两个:第一确认您本人知道了您所投资兴建的五星级标准的酒店会发生这样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另外您能亲自打电话问候就能足以显示贵集团对伤者的充分诚意。
第二,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和旅居海外的华侨在受伤后有责任和义务告诉您本人,中南集团属下的酒店里在装修中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否则不会有玻璃门从墙上脱落爆裂后砸到了人的身上,如果酒店房间是同一批装修施工的话,同样的质量问题很有可能在其他房间也存在,我以自己血的代价来告知您为了避免类似的不幸再度发生,您需要通知您集团的相关人员对此问题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
同时我告知了前来探望我的三位同志,只要陈董事长的一个电话问候能及时给我本人,我不需要其他什么任何条件。然而不知何故我迟迟等不来您本人的电话,直到10月9日下午四点多酒店孙兆刚副总说要送来您的一封亲笔信,我当时是拒绝了,因为我的要求只有一个请您给我来一个电话,哪怕只一分钟说上一句话。
后来我出于我对您的书信的尊重,在南通市工商局的同志陪同下,10月10日下午两点去了金石大酒店,一起当面拆阅了您的来信,阅读完后我表达了我的三点要求,今天也特地写信表述给您,第一:您如果实在不屑打一个电话给我本人的话,请酒店的法人代表能打一个电话给我本人,以代表酒店方对我在贵酒店受伤致歉的诚意。
第二:请能对导致我受伤的原因,给一个详细的说明,因为我作为受害者应该有起码的知情权。第三:您如果认为您对我的受伤你们应该进行某种形式的补偿以达成我和我的家人谅解的话,请列出来,我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无论接不接受,我和你们之间将不再有任何交流和沟通。本来愉快的国庆假日却不幸成了一段抹不去的灰色记忆和带不走的疤痕。
最后我还是要提醒您的是,我的受伤似乎不是您所说的工作上的失误,和施工中存有的诸多瑕疵,而是你们在施工中存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才会导致连一般经济型酒店和普通家庭装修也不会出现的问题,人生安全都无法保障,你们集团在管理中是有某种失责的。
我不想看到你花费了那么多心血和资金兴建的按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会因为这种细节问题而导致信誉和名誉受损。我个人的受伤也许您认为是微不足道的,但我希望我的血的代价能换来对贵集团施工质量问题的重视,这也关乎着每一位入住贵酒店的宾客的人生安全。
您是个有声望的知名企业家,也是我们家乡南通的一个骄傲,我衷心希望您能领导好您的集团有着更大的发展,为我们南通和整个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最后感谢您能抽出您宝贵的时间读完我给您的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