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报销比例】20种重大疾病医保住院费报销比例
农村
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
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免责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城镇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职工
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2009年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1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包括服务项目类如挂号费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等,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助听器等,治疗项目类如磁疗等以及其他类如不孕症治疗等。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具体如下:
(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昨天,南京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医疗卫生改革的最新情况:今年1到9月,社区门急诊看病人次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1%,平均处方金额却下降了25%,患者看病负担明显减轻。会上还公布了未来4年内南京医疗保障方面的几大规划。
今年以来,南京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职工医保覆盖率达到99%,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上不封顶,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居民步行10到15分钟即可就医;基本药物制度全面覆盖,保障群众安全廉价用药。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医改办副主任沈琪说:2011年1月到9月,全市门急诊人次较去年同期上升11%,平均处方值下降25%,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记者采访了解到,市民关心的四大医疗中心也有了最新的进展,南京儿童医院河西分院目前已经着手开工建设,南部新城医疗中心初定在大明路,靠近双龙大道,这个医疗中心有可能集中了各个医院的优势科室,比如市中的肛肠科、第一医院的心血管科等等;浦口和麒麟的医疗中心目前的初步想法非公办三级医疗机构,拿出来由社会投资办,也要求在2015年建成。
在今后4年时间里,南京还规划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到2015年,职工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居民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社区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而且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安排2名骨干医生,接受为期一年的转岗培训,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一名乡村医生,让看病更加便捷的同时,也提升基层医疗水平。
南京市卫生局局长胡万进说:老百姓能够很方便地到我们基层各级医疗机构就诊,重点是加强农村和基层的建设,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疑难杂症不出南京市,能够最大程度地方便患者,最大程度地降低就医的费用。
公立医院仍然是改革的难点,但从昨天的通报中,已经知晓未来5年的改革目标。一是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径,市胸科医院、江宁区医院等试点单位要重点实践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力求有所突破、形成特色;二是要推出改善医疗服务的有效措施,围绕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等,促进公立医院内部机制创新;三是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制定和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办医优惠政策。
到2015年,力争非公医疗机构床位总数占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20%以上,非公医疗机构服务量占全市医疗机构总量的20%;四是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到2015年,1-2家郊区县人民医院达三级标准。
南京市卫生局有关人士透露,公立医院目前最重要的是内部机制的改革。比如,接下来将在全市推广第三方评价机制,让上海一家独立专门做调查的公司,来负责调查市级医院出院患者的满意度,而依据这个调查,可以对各个医院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