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灵鄂州纪委书记 鄂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回归主责主业
“到装饰办、质检站、散装水泥办检查财务管理;对档案馆主要负责人违反财务管理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周五举办一期二级单位法人代表财经纪律教育培训班……”这是湖北鄂州市住建委纪委书记张再云7月7日至11日一周“工作任务清单”。
张再云介绍,之前,他还分管党建、信访、统战、宣传、武装等工作。6月,市住建委党委重新调整分工,他回归本位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回归到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有一种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张再云说,现在能够集中精力干本职工作,“得抓紧时间‘补课’。”他列出了自己的月计划、周安排,半个月时间,以财务管理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6次,发现整改问题8个,通报处理问题人员1人。
这是鄂州市各地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回归主责主业后工作状态的一个缩影。今年4月初,湖北省委、鄂州市委分别印发《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意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的排位作出规定的同时还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司其职,不参与所在地方、单位其他业务分工,不临时主持单位工作。
鄂州市纪委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本职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抓制度建设。
建立责任落实机制,推进作风和政风行风的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建立案件协作机制。建立办案协作区,整合力量、相互协作,督促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积极查办案件,解决单个单位人手少、办案力量不足,案件不能办、不便办、不好办问题;三是抓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创新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实绩和年度考核方式,专项工作的检查督办等方式,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四是抓自身建设。明确专门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加大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打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铁军”。
据悉,截至6月底,鄂州市各级党委(党组)均已落实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分工规定,在岗的65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均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之外的其他工作,在专门履行监督责任中,已已整改落实侵害群众利益、机关作风、人财物管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方面问题493个,公开通报28人;立案查处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案件49件,给予纪律处分62人。(谢建设、曹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