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英自杀 粤水利厅原巡视员彭泽英涉贿1480万受审 自称无罪
广东省水利厅原巡视员彭泽英涉嫌在位时利用职务便利,为开发商中标水利工程提供信息和帮助,并以工资的名义从中变相收取贿赂款 1480 万元。2 月 27 日,彭泽英涉贿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法庭上满头白发一脸白须的彭泽英出庭,否认了检方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自称自己无罪。
现年 67 岁的彭泽英,案发时已退休近 6 年,在退休前他曾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巡视员职务。据检方指控可知,从 2006 年至 2010 年间,彭泽英利用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巡视员,分管规划计划处、协调西江流域防汛及流域管理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广东省博澳鸿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庆云中标湛江市鉴江水利工程提供相关信息,并在该公司中标后给予工程款拨付、工程监管等方面的协调和帮助。
之后,他假借到该公司上班(实际未上班)领 “ 工资 ” 的名义,收受韩庆云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 1000 万元。
2009 年至 2010 年间,彭泽英又让韩庆云与其儿子彭某海以在广东省化州市共同投资开发补充耕地为由,通过其子收受韩庆云在项目公司广东鸿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0%的干股,共计人民币 480 万元。
法庭上,检察机关认为,彭泽英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彭泽英则否认了检方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并自称无罪。彭泽英辩称自己没有为韩庆云在涉案工程中提供任何帮助和便利,收受的 1000 万元是韩支付给他的是 “ 工资预付款 ”,因为他答应对方提前退休下海为韩庆云打理一个大型产业开发项目。
另外,对于收受价值 480 万元干股的指控,彭泽英称自己和儿子都没收受过干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