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涛西安中院 李洪涛院长批示肯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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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日前,省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工作的通知>,确定西安中院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对此,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涛作出专门批示:"执行局工作最近非常有起色,成效显著,应给予表扬.请同志们再接再厉,按照示范法院要求,做好工作.完成任务".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豫苏批示:"要以我院被确定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并扩大对外宣传效果,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走

日前,省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工作的通知》,确定西安中院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对此,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涛作出专门批示:"执行局工作最近非常有起色,成效显著,应给予表扬。

请同志们再接再厉,按照示范法院要求,做好工作、完成任务"。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豫苏批示:"要以我院被确定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并扩大对外宣传效果,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作为全省中级法院中唯一一家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示范法院,西安中院在市委领导、上级法院安排部署下,迅速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以实际行动彰显"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坚定决心。6月29日,西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广播电台、中新社、陕西日报、西安日报、省市电视台等近二十家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记者受邀出席发布会。

会上通报了100名违法抗拒执行情形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失信被执行人及50名被采取限制高消费令,50名被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被执行人名单,发布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通告》。

7月7日,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召开,会议下发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细则》,从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四项工作要求、十六项工作措施等方面对如何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截至7月份,西安中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63件,结案1198件,执行到位标的424017.

97万元;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00余人次,对50余名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共决定司法拘留6人次,决定罚款4案3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人次。由于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数起重大疑难案件得以连续破解,为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赢得开门红。

执一庭在执行一起返还生产设备、支付租金案中,局、庭领导带队连续三天奋战在执行一线,将被执行人位于西安国际保税区的五台大型纺织设备顺利交付申请人,同时成功化解被执行人单位聚集职工的不稳定情绪,有效避免对国际保税区造成不良影响,为树立我市良好经济形象做出了积极努力。

执二庭成功执结一起2.1亿元的特大案件,该案申请执行人长安信托公司在被执行人雨润集团750多亿元金融负债的全国77家金融债权人中,是唯一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实现债权的权利人。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获得院领导的批示和肯定,是对执行工作的强力支持,使奋斗在执行一线的干警深受鼓舞。收到李院长批示后,执行局局长张鲁南立即组织执行局两庭一处干警认真学习批示精神,张鲁南局长强调:李院长、杜院长的批示既是对同志们已取得成绩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大家的希望和鞭策,两庭一处干警要认真领会李院长、杜院长批示精神,以昂扬的斗志,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坚定不移地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努力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同志们纷纷表示,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确保我院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

作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 执行局综合处 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