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世成触动了谁的神经?
【本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站内底部邮箱】其实这应当说已成为一个老话题,因为杜"下课"已有了许多时日。社会在发展,潮流在翻腾,各种各类大事层出不穷,忙于自己生活的人们早都眼花缭乱了,连萨达姆都上了绞刑,谁还在关注着一个前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一把手的杜世成?
你可也别说,还真是有人在关注着\在继续不停地议论着\猜测着。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我看来,这里面存有许多让人感到怀疑的东西。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的,你越是不公开,越是弄得神乎其神,遮遮掩掩,人们越是想知道其真相,越是在那千方百计地打探着那神秘黑洞的秘密。这也可能正是我此前写的那篇小稿引起不少网友关注的一个原因吧?
我现在想说的是,杜世成一案或者说杜世成这个人,他究竟触动了谁的神经?杜世成,他不是小百姓杜世成,他是一个高官,一个大城市的一把手,有着很大的权力,也自然拥有很大的知名度。他出事了,这肯定要引起人们的广泛的关注。
首先我觉得杜世成触动了官场这块神经,让更多的为官者至少在心里"咯噔"一下。哦,要小心了,别让人抓住。别得罪什么要人。特别是与杜熟悉的人及山东省官场上的人,都或多或少有些震动。
其二,是杜的家人亲朋好友,过去以杜为荣,从杜那里得到好处的人,他们的神经可能一时要崩溃。靠山从此倒下,或许他们各自还要受到牵连,岂有不怕之理?
其三,是有点文化关注现实的人们。大家听了反响各有不同。以我博客上的留言看,说法就相差很大,有的说那杜世成是该死倒霉,是罪有应得。小百姓应当拍手称快;有的说那是杜得罪了人,是官场斗争的牺牲品,也不傎得同情;也有的说,杜在青岛还是做了不少好事,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是有贡献的好官;还有的说,杜是贪官,还有情人,其亲戚中也有跟他而贪的。
我不知道哪种意见更为正确,但我相信一点的是,这个名叫杜世成的人,肯定是有问题的,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那些还在台上坐着冠冕堂皇者全都是真正人民的公仆。也不表明,杜在位时一点好事没做。谁在位时都要做一些事情的,包括一些好事,那是他们应当也必须做的。
然而,他们绝对不应做坏事做恶事,否则人民就有权质问他们怀疑他们痛骂他们批判他们抛弃他们。
杜世成,男,汉族,1950年3月生,山东龙口人,大专学历。1970年3月1日参加工作,1972年12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2007年4月18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2007年4月29日被逮捕。2008年2月4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杜世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2月4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杜世成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追缴的被告人杜世成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288.27万元和闽DA0001白色捷豹汽车一辆、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228号博士山庄33号别墅一套、佛山市城门头西路2号之二座402房产一套的变价款上缴国库。
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杜世成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