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云书籍 杜云:燃烧生命 书写人生壮美华章
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杜云同志旧照。
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杜云同志旧照。
又到清明。4月1日,我和全体干警同志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再次来到庄严肃穆的尧山,举行祭奠“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杜云同志仪式,深切追忆杜云同志的先进事迹和音容笑貌,以寄托无限哀思和深切怀念,告慰杜云同志在天之灵。
尧山静静矗立,墓地默默无语。
2010年6月,一位年轻共产党员的名字在山水名城桂林,在烟雨漓江畔广为传诵,他就是杜云。48岁如日中天的生命,像一颗天星陡然陨落,划亮一片天空,给人间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那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杜云同志从检11年来,以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生价值的执著追求,与犯罪分子针锋相对。主办及参与办理案件20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和累累硕果诠释法律之尊严、公平正义之真谛。
2005年初,杜云奉命调查原桂林某学院财务处长王某涉嫌挪用公款案件,在桂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查阅有关材料时,不经意间,发现原桂林地区某教育学院财务科出纳员韦某,1997年3月份的一张50万元定期存折复印件,此案当时公安机关已做过调查并有了结论,但杜云以敏锐的洞察力和过硬的办案技能,意识到这50万元存折复印件背后隐藏着某种端倪、掩盖着犯罪阴谋,或许通过这一“复印件”顺藤摸瓜,定有大文章可做。
于是将这一判断迅速向局长和院领导作了汇报,经过仔细研究和缜密部署侦查,在院领导的统一指挥下,终于发现了韦某、苏某(财务科长)二人为了获得高额利息,挪用公款60万元、贪污公款7万元的犯罪事实;同时,还挖出了苏某爱人冯某贪污公款5万元,以及该学院三名在职处、厅级领导干部涉嫌贪污、受贿20余万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神圣。
在这期间,杜云同志主办的原桂林市秀峰区人大代表、甲山乡某村委会主任李某挪用农民土地补偿款1000万元案件,利用娴熟灵活的讯问方式和扎实的法律知识,迫使李某在第一次讯问中不但交待了挪用公款1000万元的主要犯罪事实,还承认了受贿8万元的犯罪事实,为快速侦结此案打开了突破口。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汗水和心血的付出,必将结出丰硕的成果,这两个案子分别被评为年度桂林市反贪“十大精品案件”和自治区反贪“十大精品案件”。
在杜云同志的检察生涯中,不乏击掌赞叹的精彩案例和令人叹为观止的成绩。一叶知秋,窥一斑而知全豹,从杜云同志一串串闪光的办案链条中随机撷取两个精彩片断,闪烁着一名检察干警把生命融入神圣的检察事业那份炽热的情怀。
渎职侵权案件由于自身特殊性和诸多客观原因,发现线索难、查办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反渎工作,尤其发生在行政执法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隐蔽性强,责任分散,干预阻挠多,查处起来十分棘手和不易。2007年,秀峰区院党组安排杜云到反渎局主持工作,面对重如泰山的责任和重重困境,他没有犹豫和退缩,深知这是党和人民的赋予的重托和责任,是组织和领导的信任和希望、是群众的期盼和要求。
他牺牲常人所拥有的安宁和平静,付出超过常人数倍的艰辛劳作和汗水,通过摸索总结,认识到制约查处行政执法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的瓶颈问题,就是如何主动去寻找线索,挖掘案源,否则,守株待兔式的坐等举报线索必然是画地为牢,错失战机,带来工作的极大被动和不利,更是对法律的淡漠和对工作的失职。
为此,他带领同事们主动出击,通过群众反映、新闻媒体报道、走访相关部门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情况,掌握信息,从中遴选确定有价值的线索为突破口,进行初查。
2007年以来,他主办了滥用职权案5件7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维护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其中成功领导办理了桂林市公安局某分局巡防队两名工作人员与一名无业人员滥用职权致人重伤案。
此类渎职案件一直是检察机关“欲啃而难啃的硬骨头”,被害人思想负担重、顾虑重重,怕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杜云同志面对干扰和阻力,正义凛然,无所畏惧,多次晓之以情、动之以法、导之以利实事求是地做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打消顾虑、卸掉思想包袱,终于使被害人讲出了事情原委和真相。通过杜云不懈努力和执著,三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杜云同志一身正气、刚直不阿,源自于他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素养,源自于他对神圣检察事业无怨无悔、矢志不移的追求,用青春和生命书写了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