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书赤山市 起于清贫 毁于贪欲――四川省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堕落之路

201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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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955年9月17日,李玉书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靠着父亲当杀猪匠挣点钱交学费,自己每周从家里背着红薯杂粮和泡菜,读完了高中,考上了华中工学院电力学水机专业.1980年毕业,他被分配到了四川乐山西亚机器厂当了技术员.此后,他入了党,当了干部,历任厂党办秘书.副厂长;1985年7月,不满30岁的他升任了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8年后又升任了区长.区委副书记.1995年6月,李玉书担任了乐山市交通局局长,1997年12月,升任乐山市副市长,分管全市交通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城乡建设.城市管理

1955年9月17日,李玉书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靠着父亲当杀猪匠挣点钱交学费,自己每周从家里背着红薯杂粮和泡菜,读完了高中,考上了华中工学院电力学水机专业。1980年毕业,他被分配到了四川乐山西亚机器厂当了技术员。此后,他入了党,当了干部,历任厂党办秘书、副厂长;1985年7月,不满30岁的他升任了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8年后又升任了区长、区委副书记。

1995年6月,李玉书担任了乐山市交通局局长,1997年12月,升任乐山市副市长,分管全市交通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随着乐山高速公路工程的展开,李玉书兼任了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乐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乐山星源交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乐山大渡河大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等职,手中握有多个实权,成了改革开放的幸运儿。

然而,就在他不断升迁的这个期间,隐藏在他世界观、人生观深处的阴暗面,也逐渐膨胀起来――“资本家已经捞了一把,现在该轮到我了”。

张嘴就要350万

1998年初,成乐高速公路建设进入高潮,乐山一家广告装饰工程公司的徐涛找到李玉书,请求他帮忙在成乐高速公路建设中获得工程项目,并许以好处。李玉书明知徐涛的公司没有承担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资质,然而,自称把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当成自己“政治生命”的李玉书却直接下指令,将成乐高速公路立交区的绿化工程交给了徐涛承建,还指令李玉书任董事长的星源公司经理将成乐高速公路一段工程转包给了徐。

徐承包到了两项重要工程,自然对他感激再三,将妻子从法国以5.46万元购回的一只“劳力士”牌手表送给李玉书以表谢意。李玉书对这只价值昂贵的手表并不满意,他很快把自己的内弟媳马欣派到徐涛那里去,一则让马欣从徐那里分到可观的红利,二则作为自己的耳目和亲信,可以使自己从徐涛那里得到更多的利益。

不久李玉书便从马欣那里获悉徐承包的这两项工程可获利700余万元,李玉书便不加任何掩饰,开门见山地向徐索要利润的一半即350万元,并且提出剩余的350万元要由马欣与徐平分,徐只得忍气吞声表示同意。徐涛按照李玉书的吩咐,以付工程款为名,提取现金350万元,分两次交给了李玉书。

钱拿到手,李玉书安排其侄儿把其中的100万元存到了成都市一家电气发展有限公司的账上,作为自己的投资。就这样,李玉书以权换钱,把一笔又一笔钱收入到自己囊中,使自己及家人先“富”了起来。

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所需材料数量庞大,谁拿到这个材料的供应权,利润就是一个可观的数目。1996年5月,李玉书利用副指挥长、星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在星源公司之下,又开了一家分公司,任命了他的人杨春任这个分公司经理,同时借助手中的权力,成立了成乐高速公路指挥部材料供应处,委任杨春为副处长,让他以个人身份承包,取得了高速公路建设材料供应权。

李玉书同时还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他们制定的统一价格购买建设所需的材料。事后,李玉书向杨春提出,他要杨春所获利润的三分之一。

1998年9月,他一个电话打给杨春,要杨春拿150万元给他“炒股”。杨不敢怠慢,急急忙忙从工程款和流动资金中提出现金,当面交给李玉书。

1999年1月,李玉书住在成都太城宾馆,李又一个电话把杨春召到他住的房间,对他说:“你在成乐高速公路材料供应上赚了不少钱,你给我拿60万元来。”杨不敢迟疑,当即就在宾馆门口的一家银行办理了存款手续,返回宾馆房间里,将存款单交给了李玉书。

李玉书敛财的点子多,从他那里弄到的工程,人称“点子工程”,要给他提“点子”钱。

有个民营建筑公司,其资质只能做四级标准的公路工程,搞一些跨径20米以下的小桥施工。这个公司的余老板通过中间人介绍,找到李玉书帮忙给点工程,并允诺工程结束要给李玉书提“点子”。李玉书听说有“点子”,硬是让这个老板接二连三地获得了成乐高速公路4个合同段工程和乐山大渡河大桥工程建设中的引道工程两个合同的承包权。

2001年2月,李玉书找中间人,催问“点子”的事,说:“余老板的公司做了那么多工程,要他有个说法,拿点钱来。”对方答应给李玉书100万元。李玉书只是张了张嘴,100万元巨款就轻而易举地收入自己囊中。

贪财且好色

1993年李玉书在五通桥区任副区长时,就有寻花问柳的嗜好。当地有一个辞职后做生意的少妇,丈夫长期在外经商。李玉书见她长得娇小玲珑,颇有几分姿色,便动了心。少妇看他手中有权,也心有灵犀。二人一来一往,很快就泡在了一起,长期保持着性关系,成为公开的秘密。因此,有人给李玉书取了个绰号叫“花孔雀”。

在乐山任职期间,组织上把他妻子、女儿随调乐山,使他一家团聚,他倒觉得与情妇来往很不方便,就把五通桥区养的那个情妇也“调”到了乐山,还把她安排到一个部门工作。有一次李在眉山市一家洗脚房泡女人,被五通桥这个情妇无意中当场发现,两人闹翻。

其实,李玉书对女人不嫌多,留着家里的、玩着手上的、泡着路边的,又花了大把大把的钱,在成都包养了一个。

1999年7月的一天,李玉书到成都出差,找到与高速公路建设有业务往来的一个外籍华商,此人颇知李玉书好色,他便投其所好,专门物色了人选,将一名叫赵倩的女孩带来让李玉书见面。

赵倩是从攀枝花市来成都打工的中学生,当时年仅16岁,年轻漂亮。李玉书犹如馋猫闻到腥味,眼睛一亮,血涌心头,来了情绪。

初次见面的当晚,二人情意浓浓,很快便滚在了一起。李玉书心满意足,回到乐山,心却留在了成都。他心猿意马,常常晚上驱车赶到成都,住进高级宾馆,把赵倩接来过夜,第二天一大早赶回乐山上班。人们还以为,这个市政府的领导经常紧急出动驱车一百多公里连夜赶到成都是因为什么紧急公务,谁料竟然是幽会情妇!

1999年8月28日,李玉书在成都牧马山庄同赵倩打高尔夫球。两人商量应该在成都购一幢别墅。于是,李玉书当即拿起手机拨了一通电话,不几天,一幢价值61万余元、面积达162.248平方米的小别墅,就成了李玉书赠送情妇的礼物。

这61万元房款正是李玉书向前面提到的余老板索要来的;此后李玉书又将赵的户口从攀枝花市迁到了成都,每月给她2000元的花销;还花了107万元在百花潭附近买了一家铺面房,派人装修一新,开了一家“悠悠茶坊”,让赵倩当起了老板。李玉书去广州出差,也带赵倩去游玩。

李玉书为了养情妇,博美人一笑,就得要有更多的钱。于是,他把手伸得更长。

1999年底,李玉书向某工程公司经理的弟弟索要了“马自达”929型轿车一辆。2000年10月,他叫人将车卖了,车款15万元却收入他自己的腰包。

李玉书以成乐路副指挥长的名义,亲自出面,为成乐路上做沙石生意的一个老板拿到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所需的河沙、沙砾石、石灰等材料供应业务,使这位老板赚了不少钱。2000年11月,李玉书收受了这名老板花57万元买的一辆“凌志”牌轿车。过了一段时间,李玉书又把这辆车卖了,卖车款57万元再次进了李玉书的腰包。

2001年3月,李玉书在成都还买了一辆“富康”轿车送给赵倩。

以沉默顽抗

四川省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进行了艰苦的秘密初查。

检察官从李玉书经管的成乐高速公路指挥部小金库入手,发现了李玉书收受的一笔3万元贿金。行贿人杨春与李玉书在五通桥时关系就相当密切,省检察院在查其他案件时,曾与此人打过交道。办案人员很快查实了李玉书向他索要3万元的情况,还引出了李玉书两次向他索要210万元的全过程;同时,还查出李玉书在成都包养情妇赵倩的情况,从而撕开了李玉书巨额受贿犯罪的黑幕。

2001年6月12日,四川省检察院决定对李玉书立案侦查。

6月13日,省检察院依法对其刑事拘留,27日将其依法逮捕。虽然强制措施逐步加大,对他有所触动,但是,李玉书颐指气使惯了,似乎还放不下副市长的架子。一连十几天,他都以沉默和敌视的态度与检察机关对峙着。

不交代不要紧,检察官们将依法收集李玉书涉嫌犯罪的证据工作放在首位。

在查办此案的过程中,检察官们对李玉书的办公室、住宅、赃款存放地进行了搜查,扣押冻结李玉书的财产有现金、股票及在成都的商品房3套、铺面房一间、“富康”牌轿车一辆、水电站产权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185.44万元、美金9.1万元。

经查证,受贿犯罪的金额816万元,“凌志”轿车一辆、“马自达”轿车一辆,“劳力士”牌手表一只(价值5.46万元),其余278万元人民币、9.1万元美金来源不明。

迟到的忏悔

从2001年6月12日李玉书被立案审查至7月12日,尽管李玉书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一直采取对抗和不合作的态度,但是办案人员始终耐心地对他进行法律政策教育。

羁押在看守所的李玉书心理压力越来越大,就在此时,李玉书突发疾病,检察长立即派专人将他从看守所送往医院治疗。他的对立情绪有所缓和。

李玉书的身体康复后,面对检察官出示的越来越多的证据材料,他的心理出现了微妙的变化,不久,他要求见检察院的有关领导。很快,李玉书就开始陆续交代出自己所犯的罪行。

李玉书在看守所里,写下了他这一生中惟一的忏悔:“色和钱是两把锋利的剑,很容易击中意志薄弱的人,我就是被这两把相互联系的剑击中的。

“我第一次与他人安排的女人上了床,之后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自责。可是,有了第一次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第一笔不正常的金钱来往,人的思想就会越走越远,犯罪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余老板给了我100万元,我认为这种黑心钱,我不要反而便宜了他。”

法院即将对李玉书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面对判决,李玉书也许会有悔罪和重新做人的渴望,但还来得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