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锦云与毛泽东孩子 贺子珍执意离开毛泽东内情:生孩子实在生怕了【2】
后来,抗大发生黄克功事件,大家知道问题严重了。 受托随何穆、陈学昭夫妇到延安的夏沙,从抗大毕业后,被分配在抗大总校文工团工作。抗大总校于1939年迁往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后转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又回晋察冀。
1942年整风运动期间,她带着身体和心灵的创伤回到了延安。 17岁时,她与文工团一位同事恋爱。不料,另外一个同事在与她接近过程中却使她怀孕了,这时她刚18岁。她相信组织,找到副政委张际春坦白交代,并请求处分。
张际春给她无限期延长入党预备期的处分,但劝她结婚。张际春说,共产党员不结婚生孩子,怎么向群众解释?也不能把你长期“坚壁”在山洞里不让人知道。你们感情不好,生育以后可以离婚嘛。1942年,张际春调任八路军野战司令部政治部副主任,抗大来了新的副政委,他说共产党员怎么能那么随便,结婚不久就离婚?
为保护儿童,陕甘宁边区政府明确规定严禁打胎, “私自打胎者以犯罪论”。私生子与一般婴儿享有同等待遇,“周岁以前之婴儿,无论由母亲养育或雇人养育,每儿每月均发保育费10元;周岁以后的婴儿,领取半成的伙食粮费,并发给保育费5元,不领伙食费者仍发10元。”(这个时期,八路军津贴每月标准是:战士1.5元,排长2元,连长3元,营团长4元,师长5元,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津贴也是每月5元。 )
这样的婚姻制度和婚姻环境,这样的胎儿保护政策和儿童保育政策,给革命队伍里的女青年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对生理现象的无知,与几乎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很多离开父母、逆家庭的革命女青年都是稀里糊涂地怀了孕。她们中的有些人,甚至是在出现了强烈的妊娠反应后,才去医院检查,知道自己已经是准妈妈了。这是她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因为革命还远远没有成功呀!
面对突如其来的孩子,她们一筹莫展,怀孕后的妊娠反应接踵而至:
本来延安的小米饭、南瓜汤、盐水煮土豆,吃得香喷喷的。可是妊娠以后却难以下咽。……有的孕妇反应严重,吃进多少吐出多少,吐完了食物吐胃液,吐完了胃液吐胆汁,好像五脏六腑都在腹腔里翻滚。本来延安的饭菜营养已经够单薄的了,加上不能进食,经过几个月的折腾,即使是矫健的年轻女战士,也会变成病号。
胎儿的营养全靠母亲自身储备,十月怀胎,待婴儿呱呱坠地,做母亲的臼牙开始摇动脱落,脸上出现皱纹,脑筋反应迟钝,达不到一个战士的素质要求了。
对此体会最深的应当是贺子珍。自从1928年5月与毛泽东结婚以来,井冈山上,长征途中,陕北延安,她“生孩子实在生怕了,十年生了九胎,现在肚子里又怀孕了”。她的身体健康状况越来越差,以至于在抗大学习期间竟然晕倒在厕所里。而她执意离开毛泽东,离开延安去苏联治病时,年方2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