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忏悔:长期两地分居 对妻女失去管束
4月7日,烟台市中院一审宣判原南京市市长季建业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庭宣判之后,季建业本人接受了央视记者的独家采访。在专访中,季建业讲述了自己的第一次受贿、自己的贪欲如何膨胀,最后又是如何一步步滑入贪腐泥沼的经历与教训。为官之初本想当个清官,但贪欲让他走上不归路。
季建业第一次受贿是什么时候?据他自己说,那是1999年的事情,当时他担任昆山市市长。他为一家石雕艺术公司的老板何建青承揽昆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提供便利,当年底在苏州家中收到何建青给予的5万元贿款。何建青过来给了一包东西放在桌子下,然后就离开了。季建业没有送回去,而是让家人收起来。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觉得和何建青是朋友。这就是第一次受贿,受了好朋友的贿,不知不觉就突破了底线。
任职扬州:很多赃款都是打招呼的“回报”
2001年7月季建业从昆山调任扬州。任职扬州期间是他的受贿集中高发期,检察机关指控他涉嫌受贿罪的7项事实中,有5项发生在扬州,且全部与房地产开发、土地竞拍、设备供应、装修改造相关。在总计1132万元的受贿财物中,有1120多万元是在2001年调任扬州之后的受贿所得。根据季建业自己的讲述,当时主要是为一些朋友招揽工程“打招呼”。
心态变化:与旁人对照时产生攀比心理
主政扬州8年,季建业力推多项城市改造工程,从官场到商场,接触的人越来越多,在与身边一些人的比较对照中萌生了攀比之心。首先是房子,季建业一开始住的是一套1997年的房改房,面积100多平方米,但周围人房子换了一套又一套,他心理无法平衡。
不过,季建业虽然贪欲膨胀,但在收受贿赂时还是留了点小聪明。1132万元受贿财物中,本人经手收取的现金或购物卡不到30万元,有900多万元的受贿钱款始终放在行贿人手里,不在自己名下。
朋友圈:二十多年交情下的“非典型受贿”
季建业的受贿模式被称为“非典型受贿”,被指控的权钱交易行为几乎都发生在一个固定的朋友圈。起诉书中指控的7项事实涉及7个行贿人,记者求证后发现,这7名行贿人中有5人与季建业都有超过20年的交情。这是个什么样的朋友圈?对此,他的说法是:“就是普通朋友,就是我们一起干事一起创业的。”然而正是为了这些朋友,季建业一次次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他们牟利。他总结出来血的教训就是,交朋友一定要慎重,一定要有底线。
家人:长期两地分居,对妻子女儿失去管束
在季建业7项受贿事实当中,有3项都有家人参与,涉及他的妻子、女儿和哥哥,总计1132万元受贿钱物中有910万元钱款都是由他的妻子经手的。2010年6月,季建业以低于市场价50多万元的优惠从老部下张学仁的手中买了一块153平方米的墓地。
2012年朱天晓得知季建业的女儿想要买车,在季建业妻子的暗示下,朱天晓送给季建业女儿一辆价值23万元的汽车,名义上是借用。2007年,季建业看中了朱天晓开发的一套别墅,朱天晓以低于市场价格54万元的优惠将这套别墅卖给了季建业的哥哥季建平,这3笔交易款项都被依法认定为季建业受贿所得。
谈到对家人管束不严,季建业称自己和家人长期分居两地,一些朋友正好利用了这个软肋,对自己的家人发起进攻。据央视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