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然灾害?还是安全事故?

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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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近日,本报接到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瑶区乡的一些村民反映,在该乡开采铁矿石的新山矿业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矿山下面的半山腰修建了一座拦渣坝.今年7月,由于坝内积水未能及时排出,导致拦渣坝突然决提,汹涌而下的洪水冲走了在拦渣坝下面修建生产用路的昆明华尔顿公司价值几百万元的机械设备,造成了修路民工3死4伤1失踪,300余亩农田受灾的惨痛后果.10月18日早晨,记者在勐腊县见到了事故中的2名幸存者蒋昌明和刀笑天.蒋昌明说,7月18日中午11时40分左右,他在工棚内看着自己3岁的女儿睡觉,妻

近日,本报接到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瑶区乡的一些村民反映,在该乡开采铁矿石的新山矿业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矿山下面的半山腰修建了一座拦渣坝。今年7月,由于坝内积水未能及时排出,导致拦渣坝突然决提,汹涌而下的洪水冲走了在拦渣坝下面修建生产用路的昆明华尔顿公司价值几百万元的机械设备,造成了修路民工3死4伤1失踪,300余亩农田受灾的惨痛后果。

10月18日早晨,记者在勐腊县见到了事故中的2名幸存者蒋昌明和刀笑天。

蒋昌明说,7月18日中午11时40分左右,他在工棚内看着自己3岁的女儿睡觉,妻子胡华群正在做中午饭,忽然听见工友刀笑天惊恐地大叫“洪水来了!快跑!”他立即跑到床边抱起女儿,可还没来得及转身,他就被大水冲倒,女儿也从手中滑了出去,妻子更是被洪水冲得不见踪影。他被洪水冲出去500米左右,被水性较好的刀笑天救了出来。第二天,女儿的尸体在7公里外的布龙河村水沟内找到;1个月后,当地村民在更远的地方找到了胡华群的尸体。

刀笑天介绍,事发当时,他在工棚外接水准备做饭,突然听到洪水的声音,抬头一看,汹涌的洪水从上方冲了下来,他就边叫妻子的名字边大叫:“洪水来了,快跑!”他冲进工棚刚抓住妻子时,洪水就到了,由于他的手被洪水中的泥石打伤,手一松,他妻子就被卷入了洪水之中。“可怜啊!我妻子都已怀孕6个月了。直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尸骨。”刀笑天悲伤地说。

在事发现场记者看到,山洪后,那些重达几吨、十几吨乃至二十几吨的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被东倒西歪地冲到了离施工现场几百米外的地方。在距修路工人工棚1公里左右的两沟交汇处残存的拦渣坝,20余米高的坝基已从正中间垮塌,可以清楚地看到右边坝基的泄洪涵管明显高出水面。

据统计,“7·18”洪灾共造成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其中华尔顿公司受灾农民工及家属8人(死亡3人,失踪1人、受伤4人),冲毁挖掘机2台,装载机1台,油罐2只,柴油8桶(每桶210公升),液压油2桶,发电机1台,电焊机1台,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全乡农作物受灾总面积达350亩,经济损失约40余万元。

勐腊县安全监督管理局给死者家属的《关于对西双版纳州8月21日转来群众信访件的回复》中称,经调查核实,发生此次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新山矿业公司北采区白竹箐拦沙坝因连降大雨,大坝排水管受阻,坝内水量猛增、大坝积水翻坝,导致坝堤倒塌;二是地处拦河坝下游的华尔顿公司的农民工安全意识低,企业负责人不按乡党委、政府提出的要求和时间及时撤离所致。

《答复》中分析事故的原因为:引发灾害的直接原因是,7月18日凌晨一直持续强降大雨到上午11时多,随后是小到中雨,持续到下午2时许,随后的小雨,持续到下午5时许才停下来,由于新山村白竹箐担负的汇水面积较大,在降雨量大而集中,且连续多日降雨,山体土壤含水量早已饱和的情况下,所有降雨全部快速地汇集到箐沟内,形成山洪,导致新山矿业公司修建的拦渣坝内水量猛增,泄洪涵管排水能力远不能满足水流量,坝内水位骤然升高,致使拦渣坝坝内变成了一座小型水库。由于拦渣坝不堪重负,导致拦渣坝决口,坝内洪水倾泄而下形成山洪暴发。造成泥石流的主要原因:华尔顿时公司在白竹箐沟边缘修建公路一条,修路时所有废土废渣均沿箐沟排放,许多地段已将箐沟堵塞,导致箐沟排洪不畅,无法泄洪,待上游山洪来时,洪水夹杂修路时堵塞在沟内的废土、废渣而形成可怕的泥石流,倾刻间顺沟而下,所到之处无一幸免。

灾害间接原因:一是华尔顿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合法采矿手续的情况下,进入白竹箐盗采国家的铁矿资源,并将人员、设备安置在箐沟边,而未安置在距箐沟较高的山地上,属住址选址不当,难以避开山洪暴发引发泥石流所造成的灾害;二是华尔顿公司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毫无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意识,在进入雨季后,既未安排人员值班,又未组织人员搬迁,也未选择好逃生路线,致使灾难发生;三是华尔顿公司负责人不按派出所民警和安全生产员提出的要求,责令居住在拦渣坝下游的农民工撤离到安全地点,华尔顿公司负责人对此次灾难的发生负有不可推的责任。灾害处理情况是,由瑶区乡协助华尔顿公司处理灾后的相关善后工作。

“7月18日的事件,纯属山洪暴发引起的自然灾害。”10月20日上午,勐腊县常务副县长曹孟良对记者说。

曹副县长介绍,勐腊县年均降雨量1500—1600毫米左右。今年进入7月,勐腊县就连降暴雨。7月12日,全县多处发生了洪灾。事发地点新山村白竹箐,属流经勐腊县境内的南赛河支流,源头位于附近的新山矿业公司北采区山脚下,共由2条山箐沟汇集而成,全长2500米左右,旱季水小或无水,遇雨则水量增大,箐沟所担负的积水面积较大。7月18日凌晨2时至5时,由于瑶区乡新山一带降雨量高达100多毫米,降雨持续到中午11时左右,这才引发了山洪的暴发,导致悲剧的发生。

勐腊县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专题服务》和《7月雨量实况及后期预测》等相关材料显示,7月12日,勐腊县城出现大暴雨,后期降水减弱,以小到中雨为主,13日以中到大雨天气为主,14至16日以小到中雨天气为主,到17至19日又将受低涡影响出现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天气。因前期降水偏多,土壤含水量已基本饱和。

“从7月13日至7月19日,瑶区乡均有降雨,只是雨量大小不同而已,经过连续多天降雨,当地气象部门认为,这里的地理状况一旦遇到持续降雨势必形成山洪暴发,因此,当地政府将瑶区乡‘7·18’事件认定为洪灾事故,纯属自然灾害所致。”一位官员也对记者说。

但这一说法遭到了昆明华尔顿公司新山村施工队的工人和当地村民的质疑。

据工人和村民回忆,7月17日白天雨下得很小,18日早晨,雨下得更小,有许多村民都下地干活了。

“就算近几天来都下着大雨,特别是17日夜间2时至18日凌晨5时下了大暴雨,但事故是发生在没有下大暴雨的中午,这不知道要作何解释?”部分村民提出了他们存在心中的疑团。

“山体没有滑坡,暴雨所形成的山洪要等几个小时后,才从较为陡峭的山坡上汇流下来,这样的说法有谁会相信?”一位村民说。

针对村民所说的“7·18”事件政府没有认真调查这一说法。记者采访勐腊县相关部门的领导时,他们作出的解释是:“因为事故是属于山洪暴发引起泥石流所导致的自然灾害,所以没有形成调查报告。”

10月20日,勐腊县曹孟良副县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故发生后,由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后认为是自然灾害,所以没有形成调查报告。

10月19日上午,勐腊县安监局罗仕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昆明华尔顿公司进驻新山村白竹箐,在距白竹箐汇入南赛河入口300米的箐沟底部左侧较开阔平缓处搭建简易工棚,驻扎农民工,囤积机械设备、物资,修建上山道路,废土废渣堵塞了箐沟,导致箐沟排洪不畅,从而形成可怕的泥石流。”

罗局长介绍说,调查组的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后一致认为,华尔顿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合法采矿手续的情况下,进入白竹箐盗采国家铁矿资源,并将人员、设备安置在具有危险的箐沟边,属住址选址不当,难以避开山洪暴发引发泥石流所造成的灾害;华尔顿公司主要负责人不执行政府安全监督人员撤离危险地的通知,致使灾难发生。根据这些情况调查组才得出自然灾害的结论。

记者采访的部门中,该县国土局张局长和林业局孙局长认为,昆明华尔顿公司修建公路没有办手续,导致箐沟被堵塞,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县环保局马副局长认为,新山矿业公司在白竹箐上面的新山上开矿,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较大这是主要原因之一;其二是新山矿业公司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不经设计就建造了拦渣坝,最终不堪重负的拦渣坝决口坍塌,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第三是昆明华尔顿公司的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低,在修建公路时把废土废渣随意丢弃在箐沟之中,导致泄洪箐沟被严重堵塞,这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昆明华尔顿公司新山村施工队是今年5月份经新山村民委员会和瑶区乡政府批准,新山村民小组引进在新山矿业公司拦渣坝下方为村民修建生产道路的企业,至事故发生时,该企业已为村民修建了990米的生产用路。但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

对于这一说法,华尔顿公司新山工地的负责人杨有富出示了与当地村民小组签订的一份协议:华尔顿公司为新山村白竹箐地方免费修建一条上山的生产用路,路宽6米,长3000米;作为报酬,公司在修路过程中所捡得矿石归己所有。修路过程中发现有矿石,公司办理国家有关开矿手续并补偿土地补偿费后,公司每出矿1吨可以由村民小组提取人民币2元。

记者看到,该协议已由当地乡政府签字许可。因此,杨有富据此认为自己的行为获得批准,并非擅自盗采,杨有富同时否认在事发前接到过民警和安全生产员要求转移工人住地的通知。他认为拦渣坝的排水管堵塞是导致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属于因果关系,降雨、工棚选址等其他因素只是导致事件发生的诱导原因和加重事件严重性的条件。

“直至事故发生时我仅仅是为村民修路,并没有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所说的盗采矿石的事实存在。我进入施工工地时许多政府官员都向我承诺,只要我好好为村民修路,手续不全无所谓。现在事情发生了,为什么都变成了我的责任了?新山公司就真的没有任何责任?”杨有富愤愤不平地说:“既然政府把事故认定为自然灾害,为什么要叫我对伤者和死者负责呢?政府就没有想到我也是受害人之一吗?”

据了解,新山矿业公司是2003年,经勐腊县政府公开招标后,进入该县瑶区乡新山村开采新山铁矿石的企业,矿山分为南北采区。2005年4月,公司为防止北采区排渣场内的渣土遇水后顺箐沟冲下而形成泥石流,破坏下游生态环境,污染流经山脚的南赛河,便在白竹箐顶端两条沟箐的交汇处,修建了一座高12米左右的拦渣坝。今年,该公司考虑拦渣坝内的积水即将漫坝,因此于4月份和6月份,分两次对拦渣坝坝体进行了加高处理。

村民们认为,早在2005年的汛期期间,新山矿业公司修建的拦渣坝就曾经发生过大坝决口的事故,幸运的是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新山矿业公司不顾村民的反映,对拦渣坝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在今年汛期期间将本已经危机四伏的拦渣坝又加高了7—8米,使坝体高度达到20多米,并故意将原有的泄洪口填埋,将新的泄洪口建到蓄水水位之上,致使原来的泄洪口根本无法起到泄洪的作用。

新山村一位负责人直言不讳地说:“若没有拦渣坝,哪里来那么大的洪水?如果水坝符合安全要求,又怎么会发生坝基坍塌,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

10月20日上午,勐腊县水利局防汛办和水保办主任钟兵向记者证实说:“新山矿业公司私自建设拦渣坝。在矿山开采之初的水土保持方案中没有这一个拦渣坝设计。我们也没有批准过新山公司建设拦渣坝,若要建立必须报批,若被我们发觉,我们会强制拆除。但是到事故发生后我们才知道拦渣坝的存在。”

村民认为,政府有关部门没有督促和强令新山矿业公司拆除违规坝埂、消除安全隐患,在汛期期间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汛措施,没有将存在危机的村民和群众进行及时疏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记者试图采访新山矿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但该公司的董事长普林文与记者联系几次后,就不再接听电话了。

事情发生后,伤者们在医院逐渐康复,华尔顿公司已先行垫付了住院费和丧葬费用。

“腿和手都已经半残废了,老婆、女儿也已经不在了,叫我以后怎么过日子啊!”蒋昌明感到很悲伤。目前他与受伤的其他工友住在一起,希望能够早点得到补偿回家养病。(记者 谢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