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田军 鸡东县粮食局局长田军与李广强勾结套取国家补贴
实名举报鸡东县永安粮库承包人(法人代表)李广强,粮库出纳员张丹(李广强妻子)、会计孙大勇、鸡东县粮食局局长田军合伙贪污。 1、2012年,李广强勾结局长田军,用各种手段,以低价承包永安粮库,其间,田军多次拿自己的费用去粮库报销。
2、李广强、张丹、孙大勇在多地多次开具没有购买产品的真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发票数额达500多万元,虚开的发票用于套取国家资金非法占有。 3、2013年1月,李广强将永安粮库的大豆私自偷偷卖掉。
永安粮库收购的粮食属于储备粮,剩余部分按照国家规定应上交鸡西直属库,而李广强一伙将剩余的大豆,以低价卖给油脂公司,数额达150万余元,销售以其弟弟李广大和妻子张丹的名义销售,其粮款由油脂公司打入此二人的银行帐户。
4、李广强妻子张丹2013年勾结董明和张秀杰套取玉米差价500余万元。 5、套取粮食补贴和建仓费用,利用假合作经营手段,勾结田军,套取补贴3000余万元(李广强是承包经营,按合作经营上报有补贴差价,而按承包经营应该得到2000余万元补贴款,而以合作经营的方式上报,得到的补贴款是5000余万元,非法获利3000余万元,而合作经营按国家规定给建仓费用(承包经营国家不给建仓费,李广强用这个手段又套取国家补贴600余万元。
本人真名实姓亲自到鸡西市 市纪检委和鸡西市 市人民检察举报过,但是到今天为止没能接到过任何一个答复,在这里我想问问鸡西市纪检委和鸡西市人民检察院的检查官们? 第一项:一个国有粮库每年至少赢利额是多少钱,他就以400万租给他人20年,这400万够一年的赢利额吗??? 第二项:还有虚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文件吗?你们为什么不去移交不去调查??? 第三项:偷卖国家粮食不是犯罪吗?我都告诉你们卖到哪了,款打到谁的账户里了,你们去调查了吗??我还可以,他们找哪个货车司机运的粮食,都能给你们找到信不,这也需要文件吗??? 第五项:那边拿着租赁的合同,这边享受着合作经营的待遇,租赁就是属于个人的了国家享受到股份了吗?这样的情况下国家还给投资建仓吗?还给那部分补贴差价款吗??这样的情况下还需要什么文件吗??? 在这里我最主要的就是想问问你们,你们还是人民的公仆吗?就是这么交你们的吗??你们这么做对的起吗??? 以上述犯罪事实属实,希望调查机关能认真调查,本人可以配合指正帐目上的犯罪事实。
如果是虚伪举报,情况不属实,本人愿意负法律责任,如果情况属实希望各位领导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接不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