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李显皇帝 唐朝皇帝李显怎么样?
简介: 唐中宗李显(656年-710年),原名李哲,唐朝第四位皇帝,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则天第三子。683年至684年、705年至710年两度在位。 章怀太子李贤被废后,李显被立为皇太子。弘道元年(683年)即皇帝位,武后临朝称制。
光宅元年(684年),被废为庐陵王先后迁于均州、房州等地。圣历二年(699年)召还洛阳复立为皇太子。神龙元年(705年)复位。李显在位期间,恢复唐朝旧制,免除租赋,设十道巡察使,置修文馆学士,发展与吐蕃的经济、文化交往,实行和亲政策,把金城公主嫁给吐蕃赞普尺带珠丹,保证了边疆地区的稳定。
唐中宗李显前后两次当政,共在位五年半,公元710年去世,终年55岁,谥号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初谥孝和皇帝),葬于定陵。
人物评价: 《旧唐书》评价:廉士可以律贪夫,贤臣不能辅孱主。诚以志昏近习,心无远图,不知创业之难,唯取当年之乐。孝和皇帝越自负扆,迁于房陵,崎岖瘴疠之乡,契阔幽囚之地。
所以张汉阳徘徊于克复,狄梁公哽咽以奏论,遂得生还,庸非己力。洎涤除金虎,再握璇衡,不能罪己以谢万方,而更漫游以隳八政。纵艳妻之煽党,则棸、楀争衡;信妖女以挠权,则彝伦失序。桓、敬由之覆族,节愍所以兴戈,竟以元首之尊,不免齐眉之祸。
比汉、晋之惠、盈辈为优,苟非继以命世之才,则土德去也。 《新唐书》评价:昔都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其于杀君篡国之主,皆不黜绝之,岂以其盗而有之者,莫大之罪也,不没其实,所以著其大恶而不隐欤?自司马迁、班固皆作《高后纪》,吕氏虽非篡汉,而盗执其国政,遂不敢没其实,岂其得圣人之意欤?抑亦偶合于《春秋》之法也。
唐之旧史因之,列武则天于本纪,盖其所从来远矣。夫吉凶之于人,犹影响也,而为善者得吉常多,其不幸而罹于凶者有矣;为恶者未始不及于凶,其幸而免者亦时有焉。
而小人之虑,遂以为天道难知,为善未必福,而为恶未必祸也。武则天之恶,不及于大戮,所谓幸免者也。至中宗韦氏,则祸不旋踵矣。然其亲遭母后之难,而躬自蹈之,所谓下愚之不移者欤。本回答由文化艺术分类达人 林飞燕推荐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