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众严茂华 陈安众落马警示官员严于律己不能停留在嘴上
2013年12月3日,陈安众最后一次出席了公开活动。坐在主席台中央的他,依旧气度不凡。三天之后,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陈安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6月7日搜狐新闻)
陈安众系十八大以来第14个被调查的省部级官员。这也是继原政协副主席宋晨光落马后,江西省近年来第二个被查的省部级官员。作为一个省部级高官,陈安众总是要求别人坚守廉政底线。据报道,他曾说道,“脚下有底线必须做到,一要慎思,就是要做到思想自律;二要慎微,就是要做到小节自律;三要慎权,就是要做到权力自律;四要慎欲,就是要做到欲望自律;五要慎独,就是要做到个人自律。”
然而,就这样一个嘴上反腐言辞滔滔不绝的领导,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道德败坏,腐化堕落,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在笔者看来,陈安众的落马,不是因为他不知道要严守党纪国法、要廉洁从政,而是因为他只是将“慎思、慎微、慎权、慎欲、慎独”停留在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陈安众作为领导干部,好酒好色,道德败坏、腐化堕落,在萍乡流传着四个“一八”的段子:“一米八的个子、一百八十斤的体重、一斤八两的酒量、十八岁的姑娘。”带坏了萍乡的官场风气,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所谓正人先正己,律人先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作为党员干部,对待党纪国法,不能仅仅停留在嘴上,而要铭记于心,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唯有此,才能在全国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