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波瑠黑历史 武汉南波湾640余住户遭停水之痛 历史难题或无解
每月都在缴水费,但因为有笔130万元的欠单,家里三天两头总在停水。东湖高新南波湾高尚小区的640多户居民遭遇断水之痛。前日上午9时,该小区的供水再度中断。昨日上午,接到居民反映后,记者随即展开调查。
■读者投诉
按时缴水费却常常被停水
68岁的吴婆婆,在东湖高新南波湾高尚小区已居住了四个年头。
4年来,吴婆婆养成了一个“敏感”的习惯:家里的盆桶壶瓶一有空缺,就马上在水龙头上接满自来水。不知情的人,以为吴婆婆这是在节约,熟悉她的人都知道背后的缘由:应对家中突如其来的停水。
有此“先见之明”的人,在该小区不在少数。昨日出差刚回来的汪先生,正要准备接水煮饭,却发现家里停水了。“我以为是哪里管道破了,一打听才得知小区又停水了。家里没水,只得去外面餐馆了。真受不了。”汪说。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居民们盆桶壶齐上阵,纷纷到旁边工地接水。工地上露出的软管,只有矿泉水瓶口粗细。一些家庭主妇还端着青菜过来洗。附近的商铺也受到影响,不能正常用水。雨后的水蓝路泥泞不堪,工地上小小的软管一时间决定了不少家庭的炉灶点火时间。“我们按时向物业缴纳了水费,水务公司有什么问题去找物业啊,怎么能突然就停了居民用水!”一名居民现场发起了牢骚。
居民李爹爹称,停水是因小区物业欠了水务公司的巨额水费,听说有100多万元。“前几天水务公司的人来了,要关了小区正门前的供水管道,幸亏被我们拦下了。”据了解,该小区这样的停水每年都要闹几次。
■物业说法
物业称欠费多种原因造成
记者采访期间,有居民称,该小区停水的主因在水表。
南波湾高尚小区物业、武汉华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王女士受访时介绍,该小区已建成11年,开发商在设计之初,为降低成本,仅在供水部门报装了一块总表,此后开发商让物业给每家每户安装了分表。供水部门依据总表计量收费,开发商安排后期管理人员到每家每户抄表,收取水费,然后汇总到小区业主委员会,并由业委会上缴到供水部门。
王女士称,该楼盘开发商2003年交房的时候,地下管网就有漏水情况出现,小区几年前因此事还停过水,供水管道至今还在渗水,物业公司对此也无能为力。
王女士还说,附近不少小区都是由开发商向供水部门报装总表,再由开发商给各家各户安装分表。由于建设初期地下管道的渗漏及其它水损,总表和分表之和数据经常不一致,欠费“雪球”越滚越大,而开发商2008年之后就不见踪影了,加上小区后面的十多名业主常年私自开管道用水,并拒绝物业人员上门抄表,这许多原因造成了高达130万元的水费欠单。
物业公司总经理潘青海在电话中证实了上述相关说法。
■相关回应
水务部门称停水属无奈之举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武汉市水务集团洪山营业厅。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水催费实属无奈。水供出去,用户用了水,钱收不回来,也是国家和企业的损失。“以正常法律手段催费几乎难以实现,居民们也曾找地产开发商,但开发商不见了踪影。”该工作人员说。
在武汉市水务集团这里,南波湾小区的水费欠账已达到139.49万余元。
武汉市水务集团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武汉市有110万户家庭实现了水费的抄表到户,占总人口的大多数。他称,南波湾小区的水费僵局,与行政区划变更后,自来水管网没有得到及时维护有关,同时小区内部管网的渗水也是一大原因。他提醒那些抄总表的小区多多组织力量检修地下管网,以防渗水。
他还介绍,目前武汉市水务集团的停水,一般分为突发爆管、二次供水问题及历史遗留问题。前两个靠相关部门的抢修维修,后一个则需要武汉市政府积极完善水费缴纳一户一表制。另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据水务公司和当事开发商签的《供水合同》,如果欠水费,水务公司有权停水。
■最新进展
小区成立水费调查小组展开交涉
昨日上午9时许,受居民们委托,在小区业委会的推动下,小区成立了水费调查小组。小区业主委员会连同所属的关东街道办事处、清水源社区居委会以及物业公司人员一起来到武汉水务集团公司洪山营业厅,与水务公司人员协商解决停水之事。
退休职工李杉,是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在营业厅,他建议政府、水务、社区、街道、物业等分摊欠费。
水务集团的一名工作人员赞成平摊,但认为需要政府出面。按类似小区的解决途径,还是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出面组织协调引导,安装一户一表,解决目前总表量与分表总和流量不一致的问题。
昨日下午6时,记者得知南波湾高尚小区已恢复供水。各方约定,东湖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一周内将着手解决该片区的管道问题。
■深度分析
管网老化和未分表到户造成历史难题
目前,武汉有近百个老旧小区由于地下供水管网老化、滴漏造成水损严重,共欠下3000多万元的水费。由于没有实行一表一户,物业、居民、水务集团都不愿承担这些费用,造成了这一历史难题。
据了解,武汉中心城区已有110万余户家庭实现分表到户,尚有30万余户还在共用总表。2010年出炉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小区必须实行一户一表,共有部分则另行安装计量表。
根据相关法规,在向小区正式供水前,水务集团会与小区相关责任方签订供水合同。该供水合同是根据国家、湖北省及武汉市供水条例制定,并且申报给省工商局核定备案。在合同中,小区责任方可以是开发商、物业或是业委会,同时明确规定小区内的供水设施包括水管管道、蓄水池及楼顶水箱等由小区责任方负责维护及管理。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困难的小区,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政府出一部分,企业让一部分,居民出一部分”的方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高额水损费问题。但是,作为自负盈亏的企业,不可能全额免除小区所拖欠的水损费。
■链接
律师:水损费可据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摊
记者在采访中向律师咨询,他们认为,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条例规定水损费应由谁来承担,因此只能先区分责任,再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分摊。
首先,要看小区的供水管网是否在开发商的5年保修期内。如在保修内,开发商负有维修管理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水损费。
其次,如果物业公司在进驻前,就水损费与小区居民达成过相应的管理协议,应按协议的条款履行。对于没有物业的小区,则应该由小区居民根据各家用水比例承担。
在欠费初期,如水务集团没有及时催缴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导致小区水损累积升高,并产生高额的滞纳金,水务集团也应分摊一部分费用。
而对于因分表到户过程中的管网改造所产生的费用,作为受益人,居民应该承担其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