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锦诗个人简历 樊锦诗简历档案资料
樊锦诗(1938年——)女,毕业于北京大学,敦煌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兼任: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副会长、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主席、甘肃敦煌学学会会长、西北师范大学敦煌艺术学院名誉院长、兰州大学历史系历史文献专业博士生导师等多种职务。
2009年,樊锦诗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樊锦诗 - 简介 樊锦诗,女,1938年生,浙江省杭州市人。自1963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扎根戈壁沙漠40多年,潜心于敦煌石窟的考古研究,为敦煌莫高窟这一人类宝贵的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作出了杰出贡献,被誉为“敦煌的女儿”。
她提出了“莫高窟治沙工程”等13项文物保护工程,独创了一套新型砂砾岩石窟崖体裂缝灌浆、风化崖面防风化加固的材料、工艺和技术,使莫高窟文物保护环境得到改善,本体病害和损毁得到遏制。
她规划出新世纪敦煌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蓝图,首次提出了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敦煌壁画、彩塑艺术永久保护和展陈利用的构想并付诸实施。
她运用考古类型学的方法,完成了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及唐代前期的分期断代,成为学术界公认的敦煌石窟分期排年成果。 她积极开展文物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成功解决了敦煌石窟研究和保护的有关难题。
她牵头起草的《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成为甘肃省第一部为保护一处文化遗址作出的专项立法。 她编写的26卷大型丛书《敦煌石窟全集》集中展示了敦煌石窟百年研究的成果。
她是中共十三大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工作者,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09年,樊锦诗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樊锦诗 - 工作经历 求学生活 樊锦诗1938年出生在北京,成长于上海,1958年考入北京大学考古系。 1963年7月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面对北京与上海的选择,樊锦诗毅然选择了千里之外的西部小镇,一来敦煌就再也没有离开。
扎根敦煌 1963年9月到敦煌文物研究所,1977年任副所长,1984年8月任敦煌研究院副院长,1998年4月任敦煌研究院院长。
樊锦诗潜心于石窟考古研究工作。她运用考古类型学的方法,完成了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及唐代前期的分期断代,成为学术界公认的敦煌石窟分期排年成果。她撰写的《敦煌石窟研究百年回顾与瞻望》,是对20世纪敦煌石窟研究的总结和思考。
由她主编,香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26卷大型丛书《敦煌石窟全集》则是百年敦煌石窟研究的集中展示。 1988年任副研究员,1994年任研究员。
1995年为兰州大学兼职教授。 1998年为兰州大学敦煌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樊锦诗带领科研人员,在石窟遗址的科学保护、科学管理上走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初步形成了一些石窟科学保护的理论与方法。
樊锦诗最早提出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敦煌壁画、彩塑艺术永久保存的构想,她组织敦煌研究院与浙江大学,共同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多媒体与智能技术集成与艺术复原》课题,这一课题以敦煌莫高窟为重点,首次将莫高窟用多媒体及智能技术展现在人们面前。
1999年,樊锦诗被聘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兰州大学敦煌研究所名誉所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任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副会长。
2004年7月,樊锦诗被国家四部委授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 樊锦诗 - 人物作品 在从事敦煌文物保护研究事业的40多年中,主要致力于石窟考古、石窟科学保护和管理研究工作。
出版了《敦煌石窟》、《敦煌石窟全集·佛传故事画卷》、《中国壁画全集·敦煌·3·北周卷》、《安西榆林窟》等10多部敦煌石窟考古美术专著; 发表了《莫高窟北朝洞窟分期》、《莫高窟隋代洞窟分期》、《莫高窟唐代前期洞窟分期》、《莫高窟唐后期洞窟分期》、《敦煌莫高窟第290窟的佛传故事画》、《从莫高窟历史遗迹探讨莫高窟崖体的稳定性》、《玄奘译经和敦煌壁画》、《P.
3317号敦煌文书及其与莫高窟第61窟佛传故事画关系之研究》等20多篇有关石窟考古与艺术的论文,对敦煌石窟的分期断代研究颇有建树,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参与主编《中国美术分类全集·中国壁画全集》(敦煌壁画部分),主编《敦煌石窟全集》(26卷),均为敦煌石窟艺术研究必备的重要大型参考丛书; 主持完成了《莫高窟崖顶风沙危害的研究》、《敦煌莫高窟环境演化与石窟保护研究》、《敦煌莫高窟及周边地区环境演化科普教育》、《濒危珍贵文物信息的计算机存贮与再现系统》、《全数字摄影测量在莫高窟文物保护中的应用研究》、《敦煌文物资源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国内贡献》等近30多项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文物的研究课题; 发表了《敦煌莫高窟及其保护、研究工作》、《敦煌莫高窟开放的对策》、《敦煌莫高窟的保护与管理》、《敦煌莫高窟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的制定与收获》《建设世界一流的遗址博物馆》、《数字化时代的敦煌——探索保存和利用敦煌文化遗产的新途径》、《敦煌莫高窟旅游开放的效益、挑战与对策》等近30篇探索古遗址科学保护及管理的论文。
樊锦诗 - 荣誉奖项 1985年获全国优秀边陲儿女银质奖章; 1986年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987年被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91年获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1993年起任全国政协第八、九、十届委员; 2002年被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人事部、科技部四部委授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 2004年当选由《人物》杂志等单位组织评选的“2004年最深刻影响中国的文化人物”; 200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7年,被甘肃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2009年,樊锦诗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